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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土****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人民法院于2026年10月21日作出(2026)藏012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6)藏0124破申1号决定书,指定******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案件需要,****法院许可,现决定公开遴选财务专项审计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参选机构条件 1、****事务所; 2、报名机构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名; 3、报名机构不得与债务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存在3年内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且未被列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二、工作范围 1、对债务人的全部财务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账内与账外资产、抵押或质押资产;全部负债情况、对外享有的债权情况;实收资本的真实性,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和出资不实等情形; 2、对债务人是否存在审计基准日前一年内无偿转让财产、不合理价格交易、对无担保债务提供担保、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等;是否存在审计基准日前六个月内进行个别清偿行为;是否存在隐匿、转移财产或虚构债务的行为; 3、对债务人是否存在与出资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等进行关联交易,梳理关联交易资金往来情况;与出资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否存在人格、财产混同; 4、对审计对象董监高非正常收入、侵占公司财产的情况核查; 5、对债务人进行偿债能力分析,进行模拟清偿率测算; 6、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专项审计,包括对投资资金到位情况、债权清偿情况等出具审计意见; 7、重整期间的收支审计,包括共益债务、破产费用等; 8、配合管理人、评估等相关机构工作等; 9、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提供其他审计专业服务。 以破产受理日为基准日,于确定担任审计机构之日起20日内向管理人提供《资产审计报告》。 三、参选提交资料 1、参选债务人破产程序审计工作的意向书; 2、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书; 3、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证明主体合法执业的证件; 4、承办的审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个人身份证; 5、参选机构关于与债务人无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声明、三年内未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声明、无失信行为的声明、及时高效规范履职的承诺书; 6、参与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破产案件的工作经验及案例、项目负责人参与破产案件的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上述材料一式贰份,加盖机构公章及骑缝章后,提交给管理人。 四、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6年11月2日18时; 2、材料递交方式: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须保证材料于提交截止日期前送达至管理人处)。收件人:金明章,地址:**自治区**市**区古泽小区南门19号******事务所,电话:138****8000。 五、评选办法 由管理人组织人员先对各机构提交的材料初评,后进行竞争性磋商,确定财务审计机构首选一家、备选一家。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