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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苜蓿种植补贴项目(第三年)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2023年饲用燕麦种植羊草种植苜蓿种植等3个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翁农牧发〔2023〕351号)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落实苜蓿种植补贴政策。苜蓿草田补贴实行先建后补,补贴周期3年,原补贴执行年度为2023-2025年,要求人工种植苜蓿相对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面积500亩以上,补贴标准合计每亩1000元,分三年兑付:第一年每亩补贴600元、第二年每亩补贴200元、第三年每亩补贴200元。
旗农牧局组织工作人员采取实地核查方式,对******公司苜蓿种植地块开展现场核验,该主体项目已通过验收。该企业苜蓿草田第三年核实合格面积600亩,对应第三年补贴资金12万元(整改2023年苜蓿种植补贴项目2026年发放第三年补贴资金),该笔为2023年苜蓿种植补贴项目,拟于2026年兑付第三年补贴资金。现将审验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反映。地址:****817室。联系电话:047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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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