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交易代理机构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公共**交易监管工作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11月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电子邮件方式: 发送至****@163.com 邮箱。
2.信函邮寄:**市****管理局市场科,地址:**市**路1008号。
联系人:李昕
联系电话:0552-****837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市****管理局
2026年10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易代理机构
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场主体:
为促进公共**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共**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市、县公共**交易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的公共**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二、代理机构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应当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能力和条件。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其设立登记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完成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和更新,否则不得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的代理业务。
三、项目实施主体自行择优选取代理机构,并规范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对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展业务进行全过程监督,督促其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监管部门。
四、项目实施主体按照“一项目一评价”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对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服务质量评价。
五、市、县公共**交易综合监管部门组织相关公共**交易主体对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并负责对综合评价进行审核、管理、公布。代理机构综合评价基础分为100分,分为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两方面内容,采取加(扣)分管理,每次评价记分周期为连续12个月。代理机构对其记分有异议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原记分的公共**交易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期满未提出的或者经核查属实的,记分生效。
六、服务质量评价及综合评价情况动态更新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公开。
附:1.《**市公共**交易代理机构不良行为扣分标准》
2.《**市公共**交易代理机构良好行为加分标准》
**市****管理局
2026年 月 日
附件1
**市公共**交易代理机构不良行为扣分标准
| 指标类别 |
评 价 内 容 |
扣分 标准 |
|
| 机构 建设 |
1 |
代理机构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进行登记,登记的基础信息出现完整性、准确性错误,或未按规定时限内更新登记信息的。 |
扣15分 |
| 2 |
代理机构不具备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代理业务所要求的条件,违规代理业务的。 |
扣15分 |
|
| 3 |
代理机构将所代理项目转让他人或使用非本单位人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
扣10分 |
|
| 4 |
从业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代理机构从事代理业务,或以他人名义从业。 |
扣10分 |
|
| 5 |
通过向招标人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
扣10分 |
|
| 6 |
因代理机构原因,未与委托单位签订代理服务合同、代理合同关键内容不完整或有不合理条款。 |
扣5分 |
|
| 7 |
代理机构擅自委托他人办理代理服务或中途不按规定更换项目负责人。 |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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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代理机构未在招标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将评标场所服务费、评标专家劳务费等不属于代理服务范畴的费用计入代理费用。以违规手段串通项目实施单位故意抬高由中标(成交)人支付的代理服务费。 |
扣5分 |
|
| 9 |
因代理机构原因,擅自终止代理服务,或者不按照代理服务合同履约。 |
扣5分 |
|
| 项目 登记 |
1 |
进场项目登记采用“容缺”办理后,因代理机构原因未按照承诺内容和期限补齐相关手续资料。 |
扣5分 |
| 2 |
委托代理范围内,发现项目实施单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况时,未明确提出纠正意见或告知仍继续推进项目。 |
扣5分 |
|
| 3 |
代理机构承接代理业务,未在招标公告中载明代理机构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或载明的信息不规范。 |
扣5分 |
|
| 4 |
应当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而故意促使项目实施单位实行场外交易。诱导或协助招标人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
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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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文件编制与发布 |
1 |
发布的交易文件出现相同事项前后内容不一致、分值设定错误、表述错误等编制质量问题,未自我纠正。未进入开评标环节被监管部门发现或其他市场主体反映。 |
扣3分 |
| 进入开评标环节后被监管部门发现或者其他市场主体反映。 |
扣5分 |
||
| 2 |
编制的招标文件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未自我纠正。未进入开评标环节被监管部门发现或其他市场主体反映。 |
扣5分 |
|
| 进入开评标环节后被监管部门发现或者其他市场主体反映。 |
扣10分 |
||
| ****管理部门通报或作出其他处理。 |
扣15分 |
||
| 交易文件编制与发布 |
3 |
未按规定使用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示范文本编制交易文件,或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擅自修改规定内容。 |
扣5分 |
| 4 |
交易文件中含有违反国家、省市对各类保证金、投标有效期等要约邀请内容规定,未自我纠正。未进入开评标环节被监管部门发现或其他市场主体反映。 |
扣5分 |
|
| 进入开评标环节后被监管部门发现或者其他市场主体反映。 |
扣10分 |
||
| 被省级以上监管部门通报或作出其他处理。 |
扣15分 |
||
| 5 |
编制发布的相关公示公告、交易文件等出现字体、格式错乱,明显影响潜在投标人理解、识别的情况,未自我纠正。被监管部门发现或其他市场主体反映。 |
扣3分 |
|
| 质疑和异议办理 |
1 |
因代理机构原因,处理质疑、异议时故意拖延、敷衍、回避实质性答复;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澄清、答疑。 |
扣3分 |
| 2 |
因代理机构原因,质疑、异议答复后造成有效投诉,或不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取证。 |
扣5分 |
|
| 开评标现场组织 |
1 |
****交易中心规章制度,不服从公共**交易平台或场所的管理。 |
扣5分 |
| 2 |
恶意抢占(预约)开评标厅。同一项目预约场地后,年度内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及以上未在有效期内发布公告和文件的。因变更、终止或错误操作,未及时取消预约场地且造成占用场地**。 |
扣3分 |
|
| 2 |
未按项目要求和相关规定向公共**交易平台申请抽取专家服务。 |
扣5分 |
|
| 3 |
不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评标。标书代写 |
扣15分 |
|
| 4 |
不熟悉组织开标、评标的工作流程,不掌握**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评标系统的操作方法,影响项目正常推进。标书代写 |
扣5分 |
|
| 5 |
未认真维持开、评标现场秩序,造成混乱导致项目不能正****委员会成员脱岗、串岗。 |
扣5分 |
|
| 6 |
组织开评标过程中发表倾向性、诱导性言论或者暗示性意见建议,****委员会成员公正独立评标评审。 |
扣15分 |
|
| 7 |
开评标过程所使用交易文件与公开发布的交易文件不一致。 |
扣10分 |
|
| 标后 服务 |
1 |
因代理机构原因,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和中标(成交)结果、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扣10分 |
| 2 |
因代理机构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合同。 |
扣5分 |
|
| 3 |
未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及时推送公共**交易数据;或者推送交易数据时出错但未造成我市公共**交易考核、考评等被扣分。 |
扣5分 |
|
| 4 |
向省公共**交易平台推送交易数据时出错造成我市公共**交易考核、考评等被扣分。 |
扣15分 |
|
| 5 |
隐匿、销毁或伪造、变造应当保存的交易文件等资料。 |
扣15分 |
| 标后 服务 |
6 |
未按相关规定支付评标专家劳务费导致评标专家有效投诉或故意抬高、降低劳务费。 |
扣5分 |
| 7 |
未按规定将已完成交易项目资料(含音视频监控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中心及项目单位的或者移交的档案缺失或不真实。 |
扣10分 |
|
| 行为 规范 |
1 |
发现项目交易活动过程中违法违规问题未及时报告。 |
扣5分 |
| 2 |
私下接触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评标评审专家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或者与交易项目相关主体进行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
扣15分 |
|
| 3 |
以不正当理由迫使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 |
扣15分 |
|
| 4 |
在所代理的交易项目中参与投标、代理投标,或者为所代理的交易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
扣15分 |
|
| 5 |
泄露交易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 |
扣15分 |
|
| 6 |
在代理公共**交易过程中,指使、纵容、默许竞争主体串通投标。 |
扣15分 |
|
| 7 |
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我市被国家、****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扣分等情形,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
扣15分 |
附件2
**市公共**交易代理机构良好行为加分标准
| 1 |
按上一年度无差错代理项****交易中心统计为准)排名情况。 |
1-3名加8分;4-6名加6分;7-10名加4分。 |
| 2 |
参加各级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共**交易能力提升测试、竞赛的。 |
参加县级部门组织的测试、竞赛,取得前5名名次的加1分;参加市级部门组织的测试、竞赛,取得前5名名次的加2分;代表我市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测试、竞赛取得前10名名次或表彰的,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6分。 |
| 3 |
因代理机构作用发挥,我市获得国家、省、****政府****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以近一年表彰、通报文件为准) |
每项分别加10分、6分、4分、2分。 |
| 4 |
主动报告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经监管部门调查属实的。 |
每次加2分 |
| 5 |
积极参与和配合我市各级公共**交易监管部门组织的政策调研、课题研究等活动,在活动中提出针对我市公共**交易工作合理化建议被国家、省、****政府或者市级及以**委、政府工作部门采纳推广的 |
****机关级别分别加10分、6分、4分、2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以近一年表彰、通报文件为准) |
| 6 |
围绕我市公共**交易服务、监管工作以及****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出的创新举措在**、全省属首创,或被国家、省、****政府或者市级及以**委、政府工作部门采纳推广的。 |
****机关级别分别加10分、6分、4分、2分。同一事项不重复累加。(以近一年表彰、通报或政务类信息等文件为准) |
| 7 |
对我市各级公共**交易监管部门工作给予支持的。 |
配合我市各级公共**交易监管部门对专项工作给予支持的加1分;配合各级公共**交易监管部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加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