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有关单位,各区级社会组织:
为规范开展2026年度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2号),我局决定设立2026年度****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年度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刘 强 ****民政局副局长
副主任委员
陈佳敏 ****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委 员
张风辉 ****事务中心副主任
熊旭焱 ****民政局科员
李佳妍 **市**区文旅局工作人员
蔡嘉林 ****民政局工作人员
黄文坚 ****民政局工作人员
马晓霖 ****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傅俊彬 ****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林玉瑞 ******服务中心总干事
蔡夏露 ****事务所专职律师
二、工作职责
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评估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开展实地评估和社会评价;
(二)审议初步评估等级并公示;
(三)处理复核申请和投诉举报。
三、有关工作要求
****委员会实行委员回避制度。委员本人所在社会组织或者存在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委员应当严格执行社会组织评估各项制度规定,依规履行委员职责;
(三)委员履职期限仅限2026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周期,本年度评估工作全部办结、评估结果公示完毕后,委员职务自动终止。
特此通知。
****民政局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