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国资产(2019)156 号)《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GB/T43711-2024)《关于明确出资企业阳光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国资产权(2024)126号)《****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黑建投发〔2024〕145 号)的有关规定,对****(以下称“采购人”)****2026年秋季苗种投放项目采购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6年秋季鲢鳙苗种采购
1.2项目编号:****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苗种采购,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参数(单尾区间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税率% |
备注 |
| 1 |
鲢鱼 |
0.15-0.3斤/尾 |
斤 |
29,000 |
3 |
87,000 |
0 |
**泡、龙头桥、泥河水库 |
| 2 |
鳙鱼 |
0.15-0.3斤/尾 |
斤 |
270,000 |
4 |
1,080,000 |
0 |
**泡、龙头桥、泥河水库 |
注:上述物资采购单价、采购预算为包干价,均含苗种捕捞、筛选分级、包装、运输、装卸补苗运输及退换货运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1.5供货期:自中标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前。
1.6项目供应地点:****水库(**市)、****水库(**市**县)、泥河水库(**市)。
1.7其它要求:
1.7.1质量标准:
1.7.1.1 基本健康要求:乙方供应的苗种必须为健康、鲜活、无伤病、无畸形、无寄生虫感染、无细菌性及病毒性病害的优质苗种,活力充沛、摄食正常、趋光/趋流反应灵敏,符合国家及行业水产苗种质量标准。
1.7.1.2 规格整齐度:苗种规格均匀整齐,实际规格与合同约定规格误差不得超过±5%,大小参差不齐比例不得超过总数量的3%。
1.7.1.3苗种成活率标准:
(1)交付当日现场验收成活率不低于99%;
(2)交付后7日观察期内自然成活率不低于95%;
因苗种自身病害、体质缺陷、先天发育不良等原因导致的死亡,乙方应无条件补齐同等规格苗种或按死亡数量折算退款。
1.7.1.4 检疫与药残要求:
(1)乙方须保证苗种来源合法合规,养殖过程中未使用禁用渔药,药物残留不超标,符合《水产苗种检疫规程》及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苗种检疫合格证明;
(3)苗种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水生动物一类、二类疫病病原。
1.7.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7.4计量方法:详见1.4条。
1.7.5验收
1.7.5.1 现场验收:苗种送达后,双方当场核验苗种品种、数量、规格、鲜活度、外观状态,按合同约定比例抽样检查目测苗种健康情况(抽样比例不低于5%),做好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1.7.5.2 成活率验收:以交付当日为起始时间,7日观察期内核算苗种成活数量。若成活率未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标准,甲方须在观察期届满后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无条件补足差额苗种或按合同单价折算退款,不得推诿、拖延。
1.7.5.3 质量异议处理:甲方发现苗种存在病害、畸形、规格严重不符、大量死亡等质量问题的,有权当场拒收,乙方须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运费、损耗及甲方因此遭受的合理损失。
1.7.5.4 验收确认:双方验收无误后,签署《苗种验收确认单》及《鱼苗采购结算单》,作为货款结算的核心依据。
1.8付款方式及时间
1.8.1付款方式:分阶段结算、以银行转账为主。
1.8.2具体付款约定:甲方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
(1)双方签署《苗种验收确认单》;
(2)苗种入池并经双方共同清点确认;
(3)观察期届满且成活率达到约定标准,或乙方已按第1.7.5.2条完成补足、退款;
(4)乙方已提供当批检疫证明;
(5)乙方已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1,167,0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本行业属于免税行业,请供应商填报时填写税率0%。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4.10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 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0月31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3日00时00分(**时间),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2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集团智慧采购平台:
5.2.1营业执照;
5.2.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5.2.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查询结果为准);
5.2.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5.2.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
5.2.7 供应商承诺书(需下载);
5.2.8供应商文件领取情况表(需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6年11月4日9时00分至2026年11月4日10时00分(**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https://ww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加急标书代写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代理机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代理机构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疑似存在关联关系的识别与处理:在采购项目开展过程中,不同意向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从同一个响应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提交的;不同意向供应商从同一个响应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采购文件或上传响应文件的;经包括但不限于查询工商备案信息、第三方商业查询软件等手段证明存在关联关系的;所涉及供应商参与的当前采购项目按照响应否决处理,后续不得同时参与采购项目,且该行为会被****公司上级单位。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10.1关于**一****公司发布的“睿采网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的通知”自2025年4月10日起,对通过平台中标的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
账户账户名称:
**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
10.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采编号。
(示例:**一****公司****)
10.3 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20 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 20 万元(含)至 50 万元 |
200元/次 |
|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
300元/次 |
|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
2000元/次 |
| 5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 |
1‰ |
| 1000 万元(含)至 5000 万元 |
0.8‰ |
| 5000 万元(含)至 10000 万元 |
0.7‰ |
| 10000 万元以上 |
0.5‰ |
10.4 其他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三)除此之外,中标供应商需支付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费。
11.联系方式
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
监督人:石先生
电 话:158****7980
采 购 人:****
地 址:****岗区华山路与赣水路交汇处龙创新世纪B座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77****1131
代理机构:**大禹****公司
地 址:**市**区农林街40号5层
联 系 人:赵先生、曹女士
电 话:0451-****9866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