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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6-10-28 |
| 标 题 | **市**区2026年度第1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M〔2026〕118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M〔2026〕118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
第1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办理**市**区2026年度第1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泰姜政发〔2026〕93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大伦镇大伦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3474公顷(含耕地0.208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本次共批准建设用地0.347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3474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
二、你区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区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此页无正文)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