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8分钟前 | 公 开 人:****临时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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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人民法院于2026年10月26日作出(2026)粤13破申136号决定书,决定对****(以下简称"康楷公司")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并****事务所****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康楷公司开发建设的康豫悦蓉园项目位于**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紧邻**、**都市圈,区位优势较佳,周边配套较为齐全,剩余可售货值可观,具备较好的重整价值。为运用市场机制,充****公司的重整价值,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有效整合,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康楷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6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注册地位于**省**市,登记机关为******管理局,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房地产租赁,会议会展服务等。 康楷公司的股东为****公司(持股比例80%)、**市****公司(持股比例10%)与******公司(持股比例10%)。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区位。 康豫悦蓉园项目位于**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紧邻高铁、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及城市主干道,约30分钟可达**、**,自驾约80分钟可达**主**;距仲恺公园约650米,5分钟可达国家5A级红花湖景区及高榜山国家级森林公园,5公里范围内有T-PARK时尚广场、汇港城、鑫月广场、天益城等大型商圈;距莞**轨惠环站约1.5公里,距**前高速口约4.5公里、**高速口约5.4公里,交通便利。 (二)项目开发进度。 项目业态涵盖住宅、公寓、商业,分4期进行开发(共11栋楼),施工证于2020年12月4日取得,其中: (1)已售的1、2号楼已于2025年底实现竣工交付; (2)剩余楼栋处于停工状态,9、10、11栋主体施工到12至24层;3、5、6、12栋主体施工到1至4层;7、8号楼尚未出地面。
三、项目资产情况 项目总可售面积约16.12万㎡,其中已售约1.68万㎡(均已网签备案),剩余未售面积包括住宅12.21万㎡、公寓1.49万㎡、商业0.75万㎡。 四、负债情况 ****公司提供的数据,康楷公司已知负债约160,983.58万元,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6,789.21万元(本金),职工债权115.35万元,社保债权0.84万元;普通债权153,961.70万元;另有业主退房未退款113.06万元。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最终债权情况以****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文书为准。 五、重整模式及投资人类型 ****公司的债务危机,****公司的现有资产,投资人可自行选择重整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益债投资、股权投资、资产整体出售、**开发等;本次招募不接受纯代建模式报名,如代建方报名的必须与财务投资人联合,并明确牵头方。 欢迎具备资金实力、房地产开发运营能力、代建管理经验或不良资产处置经验的机构,以共益债投资人、产业投资人、代建方或前述主体组成的联合体等形式报名参与。 六、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条件: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与投资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2.具有房地产开发运营、代建管理、不良资产处置或困境企业投资相关经验的主体优先;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前述条件,并明确牵头方及各成员的权利义务分工。 (二)报名材料:1.报名意向书(载明投资意向、投资方式、拟出资金额及资**排等);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3.资金实力或资信证明材料;4.初步投资方案或重整方案;5.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招募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需**招募期限的,由管理人另行调整并公告。 (二)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三)意向投资人联系管理人并提交报名材料、签署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可协助其开展尽职调查。 (四)报名期满后,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投资人遴选,并与意向投资人就投资方案、经营方案、偿债方案等事项进行磋商,具体遴选规则由管理人另行确定。 (五)****公司重整价值、征集意向重整投资人而发布,****公司投资的要约,不具有意向投资协议的约束力。****公司预重整能否转入正式重整程序、重整能否成功均存在不确定性,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公告所载资产、负债等数据系根据初步调查及现有资料整理,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最终数据应以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管理人审查确认的结果为准。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律师 136****8885;郝律师 186****1961;陈律师 139****6082。 通讯地址:**市**区****中心27楼。 欢迎各界投资人联系管理人沟通投资意向!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