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固定
资产公开询价处置公告
为规范国有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我院对一批报废固定资产公开询价处置,欢迎符合条件的回收服务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一批报废固定资产公开询价处置。
2. 资产概况:含医用设备、手术器械、办公设备、电器电子产品、医用家具、厨房设备等,明细详见附件1《报废资产清单》。
3. 存放地点:院内各指定存放点(康复楼仓库、门诊楼储物间、行政楼仓库、供应室、停车场仓库及各楼层**、设备间等)。
4. 最低限价:本项目设单项最低限价和总最低限价。以《资产评估价值明细表》为依据,附件1所列各项评估单价、评估总价分别为对应单项的报价单价、报价总价最低限价;全部资产评估总价合计为人民币 44,507.00 元(大写:肆万肆仟伍佰零柒元整),即本项目总最低限价。任一单项报价低于对应评估限价,或总报价低于总最低限价的,报价无效。
5. 报价方式:整批打包、一次性密封报价,价高者得。报价须同时填报本批资产总报价和逐项明细报价(格式见附件1清单及附件2报价单),逐项报价总价之和须与总报价完全一致;报价为成交方向我院支付的含税包干总价,含拆除、搬运、运 输、合规处置、清运、人工、机械、税费、保险等全部费用,成交后不再另行支付。
6. 现状交付:资产均为报废状态,无质量保证,实物以现场踏勘为准;未参加踏勘视为认可全部现状及风险,事后不得据此提出异议、索赔、降价或解除交易。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等相关内容;
2. 具备再生**(废旧金属)回收经营备案证明;
3. 具备废旧医疗设备、废弃电子设备回收处置相关资质;
4. 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报名当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 具备完成本项目拆除、搬运、运输、处置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及场地条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履约要求(报价即视为全部接受,成交后严格执行)
1. 成交后不得整体转包;报废医疗器械须作破坏性销毁,严禁翻****医疗机构或投入临床使用。
2. 普通业务设备硬盘及存储介质须在我院监督下现场物理销毁(粉碎、钻孔或消磁),签署《存储介质销毁确认书》;严禁读取、拷贝、外泄患者信息及院内业务数据。涉密存储介质不纳入本次回收,由我院按保密规定另行定点销毁。
3. 本次仅处置报废固定资产,不含医疗废物;接触患者体液的器械清运前已由我院消毒;清运中发现遗留医疗废物须立即报告我院,不得擅自处置。
4. 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落实无害化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5. 清运完毕须提交回收清单及合规处置凭证(放射性检测记录、特种设备报废凭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凭证、存储介质销毁确认书等),供我院资产销账归档。
四、报名、踏勘及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
报名时间:2026年 11 月 2 日至 2026年 11 月 6 日(工作日上午 8:00— 11:30 ,下午 14:30—17:30)。
2. 现场踏勘:我院统一组织,每家报价人限1名代表;时间为2026年 11 月 9 日 下午 15 :00。逾期未到视为认可标的物现状及风险;踏勘期间不得商议报价,不得触碰、移动报废资产。
3.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2026年 11 月 13 日 上午 1 0 :00,逾期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4. 报价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2)营业执照、再生**(废旧金属)备案证明、医疗设备及电子废弃物回收资质复印件;
( 3)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 4)附件2报价单(含总报价大小写及逐项明细报价;一次性最终报价,逐项报价不得低于对应评估限价,总报价不得低于总最低限价,大小写金额一致,不得涂改);
( 5)附件3专项合规处置承诺函;
( 6)附件4廉洁承诺书;
( 7)拆除清运进度计划及安全保障措施。
报价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 份,编注页码装订成册并密封;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封口加盖骑缝章;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
五、评审及成交规则
1. ****医院****小组人员组成,开展资格审查及报价评审。
2. 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单位不少于3家方可评审;不足3家的,我院可重新组织询价或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另行处置。
3. 评审按有效报价的总报价由高到低排序,最高报价单位确定为拟成交单位;逐项明细报价用于核验单项最低限价及明细合计与总报价一致性,不单独分项成交。报价相同的,30分钟内提交书面二次报价(不得低于原报价);二次报价仍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
4. 拟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被取消资格或拒签协议的,按报价排序依次顺延候选单位。
5. 评审结果在我院微信公众号及公告栏公示 1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出成交通知 。
六、成交、缴款及清运
1.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双方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协议》。
2. 成交单位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按非税收入规定上缴国库);款项到账后方可进场清运。
3. 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产拆除清运;大型设备确需延期的,须经我院书面同意。
4. 清运完毕,双方逐项核对并签署《实物交接确认单》。
七、现场施工与验收要求
1. 凭我院对接专人通知进场作业,不得擅自进场。
2. 自行配备作业人员、机具、车辆及防护用品,相关费用自理。
3. 保护院内建筑物及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不得堵塞院内通道。
4. 完工后彻底清理作业场地,经我院验收合格方视为履约完成;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无偿整改。
5. 切割、焊接等明火作业须提前报备并办理动火审批,配齐消防器材,文明施工。
6. 遵守院内安全、消防、保卫规定;作业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坏或环境污染,全部责任及赔偿由成交单位承担。
八、联系方式
递交地点:**市芗**元光南路 17号 ****医院****设备科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596-****132
九、其他说明
1. 本次询价不收取报名费,报价人自行承担踏勘、文件编制等相关费用。
2. 提交材料须真实、合法、有效;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或成交资格,已成交的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应责任。
3. 本次处置履行院内国资审批程序,主管、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我院资产管理规定执行;本公告解释权归****。
附件1:报废资产清单.xlsx
附件2:报价单.docx
附件3:专项合规处置承诺函.docx
附件4:廉洁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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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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