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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市规划,促进城市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批准,按照勘测定界图所示位****市委****报社街东侧、民生胡同北侧老干楼生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3534平方米。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异议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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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局勘测定界图.pdf
联系电话:****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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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