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新增设备采购项目(急诊洗胃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新增设备采购项目(急诊洗胃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新增设备采购项目(急诊洗胃机)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

5、采购对象:选择符合要求、具有较强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医疗设备生产企业或设备经营供应商。

6、采购需求:急诊洗胃机1台。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响应,不接受拆分报价。

7、最高限价:人民币2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货及验收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培训并提交验收申请。

10、整机免费质保:不少于3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年度维保服务价格不高于合同总价(中标价)的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按所投产品管理类别适用),或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2所投设备须具备对应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凭证);

5.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获取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通过邮件报名,邮箱地址:****@qq.com。报名时须将报名材料(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生成PDF电子文档提交至报名邮箱。标书代写

磋商文件获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报名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投标人应合理选择下载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点击下载文件:标书代写202********1483473.doc

答疑: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邮件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截止后报名的供应商,采购人不再受理其答疑,但不影响其参加投标。标书代写

四、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7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申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2.1 线下自行递交:联系人:冯煜星;联系电话:0515-****0067;递交单位:****;递交地址:**市**区幸福东大街139****采购办。

2.2 邮寄递交:收件人:冯煜星;联系电话:0515-****0067;递交单位:****;递交地址:**市**区幸福东大街139****采购办。

2.3 线下自行递交和邮寄递交,均须于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不予收件。标书代写

注:申请单位须按要求递交所有文件及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邮寄外包装必须显著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新增设备采购项目(急诊洗胃机)、供应商全称、“磋商响应文件,请勿提前拆封”;邮寄丢失、破损、延误风险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将另行通知具体磋商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仅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任何电子形式响应文件(邮件、U盘、网盘、微信、QQ、传真等一律拒收)。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申请资格。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实地了解急诊科场地条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官网发布。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如对本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异议,可依法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质疑。

质疑受理部门:****采购办;联系电话:0515-****0067。

质疑文件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纸质书面文件,载明项目编号、质疑事项、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时限: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质疑,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标书代写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向财政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幸福东大街139号

采购办咨询电话:0515-****0067(采购事宜咨询)

器械科咨询电话:0515-****0112(技术指标咨询)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