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饮水器 | 饮水器 | **尔 | AHR3434-8030K4 | 台 | 16 | 否 | 是 | 是 | 品牌:**尔型号:AHR3434-8030K4技术参数1、产品尺寸:宽度(1500~1550mm)×厚度(450~500mm)×高度(1300-1350mm);(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对应型号的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宣传彩页扫描件)2、出水类型:四龙头,一开三温,可同时满足多人用水需求;开水必须加装锁,给教师配备钥匙3、额定电压:220V/50Hz;额定功率:3000-3200W; (提供CQC认证证书复印件)4、整机具有CQC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产品CQC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的认证信息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5、整机机身采用不锈钢或钣金材质,取水区采用不锈钢材质,确保耐用性,具有柜门安全锁,防止被恶意破坏、人员触电等隐患;6、过滤系统:采用0.0001μm高精度反渗透过滤系统;滤芯至少含有复合滤芯+复合滤芯+复合滤芯+RO膜+活性炭五级或以上过滤系统,有效去除水中细菌、微生物、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滤芯与整机为同一品牌,若卫生批件申请单位和实际生产单位不一致,需提供同一品牌的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整机及滤芯卫生许可批件扫描件佐证,原件备查)7、整机须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件上的型号须与所投产品铭牌的型号一致);为了确保产品运行的稳定性,组合产品、组合部件水批视为无水批;(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原件备查。)8、温开水由RO反渗透技术净化后的净化水烧开后降温所得,不接受混**;9、热罐容积:≥35L;内置压力桶:≥10G,净水流量:≥2.0L/min;额定总净水量≥12000L;(投标人须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原件备查。)10、根据GB34914—2021《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标准,净水产水率≥68%;净水量达到额定总净水量100%段末时净水流量≥2.0L/min,对CaCO3的去除率≥95%,电导率去除率≥93%;(提供投标设备对应型号具备CMA及CNAS认证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来证明要求,报告送检单位为设备生产厂家或投标供应商。)11、制热水能力:≥90℃ 30L/h;(投标人须提供说明书扫描件,原件备查。)12、制温水能力:≥120L/h;温开水温度可调范围30-60℃;13、具有自动引流排污系统,接水槽滤网板具有隐藏式活动提手,方便取出清洁;14、具有WIFI物联功能,可远程查看设备状态、总用水量、当日用水量、TDS值、滤芯寿命等,且具有远程开关机、一键报修、设置定时开关机功能;15、整机具有当前星期及时间、当前水温、滤芯状态、工作状态、故障提示显示功能;16、整机防尘防水等级≥IP44,防触电保护类别I类;17、整机具有中国节能认证证书;18、设备能耗低,单位水量能耗值不大于0.085kW﹒h/L;设备保温性能好,加热至制水停止4h后温度下降不大于10℃;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型号的检测报告19、出水水质符合CJ/T 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投标人须提供对应型号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型号的合格水质送样检测报告20、整机出水总有机碳≤0.5mg/L,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产气荚膜梭菌不得检出。(投标人须提供对应型号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受检(委托)单位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品牌制造商)21、提供专职售后服务承诺书(整机需质保五年)并提供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承诺合理完善,承诺内容与实际服务切实可行并加盖公章,承诺书需保证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响应要求7*12小时、出现故障问题需4小时上门维修22、供应商需要包含饮水机安装费用,按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饮水机,无额外安装收费,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23、除厂家提供检测报告外需额外提供水质检测报告一份,具有CMA盖章,确保饮水安全。24、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虚假应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参与报价单位需按照推荐品牌型号报价并上传相关文件,报其他品牌型号视为报价无效。 安装要求所有机器单独配备电源,电源线要求国标线缆,具备地线,除地线外其他需要使用4平方线。电源线需用线槽进行保护,整体走线要求美观安全,每台机器配备空开。下水管要求用PPR热熔管,每层至少两个固定点位,上水管需用品牌PPR管线进行施工,每层单独设置一个角阀。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标书代写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