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石膏矿开采工程设备租赁
招标公示
为保障**海螺石膏矿生产持续稳定,拟开展石膏矿开采工程设备租赁项目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大干渠**2号水泥用石膏矿开采工程设备租赁项目
二、招标人:****
三、招标内容概况:
1、招标范围及作业内容:本次招标为****县大干渠**2号水泥用石膏矿开采工程设备租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 |
项目名称 |
开采矿种 |
预计采剥总量 |
设备租赁服务期限 |
| **** |
****县大干渠**2号水泥用石膏矿开采工程设备租赁项目 |
水泥用石膏 |
20万吨/年 |
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2、设备租赁明细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规格 |
要求 |
| 1 |
挖掘机 (配破碎锤) |
1 |
破碎锤钎杆直径≥200mm,匹配同等级挖掘机 |
1.设备性能良好,安全设施齐全; 2.挖掘机电机/发动机运行仪表完好、准确,作为运行时间统计依据; 3.设备累计运行时间不得大于10000小时,进场须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 |
四、合同周期: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发包方开采及生产需要确定)。
五、相关要求:符合(GB16423-202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要求,若有新规程下发,按照新规程执行。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一)报名条件
1.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相关设备租赁,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判定为无效投标。
3.未被******公司本部及其所属企业列入黑名单或供应商禁入名单的。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需提交材料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是同一个人的,还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采用公对公转账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1:00前到账。标书代写
七、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6年11月4日11:00(**时间,下同)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om/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八、投标起止时间
2026年11月6日11:00至2026年11月12日11:00期间进行投标(逾期不予受理)。
九、招标信息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305********026402
2.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
雷先生:177****5723
张先生:139****3461
3.招标监督部门
曹先生:0903-****666
招标人:****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