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水矿南能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钟山区大湾煤矿副井瓦斯电站扩容改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六盘水-钟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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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煤矿****电站扩容改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10-21

2026年10月21日,我局拟对********煤矿****电站扩容改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6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1、建设项目名称

********煤矿****电站扩容改建项目

2、建设地点

**省**市**区大****煤矿副井厂区)

3、建设单位

****

4、环评编制单位

**碧水****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扩建项目,位于**省**市**区大****煤矿副井厂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04度38分20.015秒,纬度26度46分52.872秒,建设单位为****,****煤矿(整合)(建设规模:300万t/a)(环评批复:黔环审〔2017〕43号)副井场地内建设,****电厂房内进行发电机组更新,不新增用地,占地面积2842m2,拆除原有7×500kW低压机组,**4×1500kW高压机组,总装机容量6000kW。

6、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环境评估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原有设备拆除、发电厂房内部改造、新发电机组及高低压电气设备、瓦斯输送管线、余热锅炉等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单机及联动调试,无大规模土石方开挖,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煤矿副井现有旱厕,沤化物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容积1m3)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为施工扬尘、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避免露天敞开切割,尽量在厂房室内开展拆解作业;厂区内裸露地面、建筑垃圾堆放区域定期洒水抑尘;建筑垃圾、废构件密闭堆放,及时清运,不长期露天堆存;建筑垃圾转运车辆加盖篷布,出场前对车轮、车身冲洗,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限值;设备拆解切割作业优先采用冷切割工艺;确需热切割时,配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作业点局部集气收集切割烟尘;焊接作业配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局部收集处理焊接烟尘;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降低燃油机械废气影响,确保场界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施工设备噪声、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拆除、吊装、安装机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检修维护,避免设备故障产生额外高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高噪声拆除、切割作业尽量安排昼间(08:00—12:00,14:00—20:00)进行,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设备拆除、切割****发电厂房建筑墙体隔声,厂房关闭门窗,利用既有构筑物衰减噪声;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建筑垃圾、设备运输车辆避开村庄居民集中居住高峰时段通行,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标准。根据《报告表》,施工场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为拆除固废、建筑垃圾、少量弃土、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劳保用品。拆除固废中普通废钢、金属构件分类收集,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与少量弃土运至当地手续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拆除固废中沾染油污的零部件、废机油、废电气元器件以及施工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优先建设,运营期沿用,面积5m2),定期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未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等劳保用品属于豁免性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5.生态影响

本项目全部在已硬化工业场地内施工,不扰动原生地表,不新增占地,不破坏植被,施工过程严禁随意损毁场地周边现有植被;施工期固体废物严禁随意丢弃至场地外荒坡、沟渠,避免雨水冲刷进入关门山小河。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

废水为清洁废水、余热锅炉、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生活污水。项目发电机房清洁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容积10m3)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类用水标准,用于厂区地面冲洗、设备外表面冲洗及绿化降尘,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与锅炉排污水一起通****煤矿****处理站(规模:1200m3/d,富余量:100m3/d,工艺:调节(曝气)+混凝沉淀+过滤+部分消毒+煤泥压滤处理工艺)处理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已与******公司大湾煤矿签订《环保设施依托协议》,并明确了环保责任主体;项目厂区雨水****煤矿雨水管网,本项目不单独收集雨水;项目劳动定员8人,不新增员工,年工作日330天,每天采取3班两倒工作制,每班8小时,厂区不提供食宿,项目值班人员****煤矿副井场地旱厕收集处理后,清掏作为农肥使用,雨季和非种植季节,****煤矿生活污水站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

废气为发电机组燃烧废气、排空废气。本项目共设置4台(4×1500kW)瓦斯发电机组,瓦斯发电机组高温烟气分别经3t/h蒸汽锅炉(共4台)余热利用后再单独经各自排气筒(每台发电机组配套设置一根排气筒,共4根,编号****,高度均为12m)排放,确保SO2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标准(参照执行),TSP、NOx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标准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小;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利用的瓦斯属于高浓度瓦斯,不得直接排空,必须在放散阀后设置点火燃烧装置(火炬燃烧器),将瓦斯燃烧转化为CO和HO后再经12m高排气筒(放空管,DA005)排放,满足《****煤矿瓦斯)排放标准》(GB21522—2024)要求。

3.声环境

噪声来源于发电机组、水泵、冷却塔等设备。本项目采取箱式发电机组,箱体采用吸声降噪材料;发电机组底座、接头等设置减震装置;在发电站外围设置有不低于2m的围墙;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厂区绿化,建议采取种植高大乔木等措施进行降噪,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为过滤灰、废过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三级隔油池清理出的浮油、浮渣及底泥、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机油、废油桶、生活垃圾。

过滤灰主要为煤尘/岩粉微粒,****煤矿原煤中一并外售;废过滤芯收集后外销废旧**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暂存于库房,由供应厂家回收;三级隔油池清理出的浮油、浮渣及底泥、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5m2),及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未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豁免性危废,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其中危废暂存间、三级隔油池(10m3)、油脂库为重点防渗区,发电机组厂房、配件维修室为一般防渗区,变压器安装区、高低压配件室、办公用房、冷却塔及循环水池为简单防渗区,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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