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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省**市**区**路庆南三路16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主要新增HW49废弃包装物清洗破碎生产线2条,新增HW09废乳化液破乳油水分离生产线1条,并扩建小微收集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现有HW08线新增生产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庆南三路16号
联系人:靳喆
电话:151****111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通讯地址:****岗区华鸿金色纽约7-1-1003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99****5578
电子邮箱:****@qq.com
邮编:150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到建设单位办公地当面提交、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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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