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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洋青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创建项目结算技术服务采购询价通知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县洋青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创建项目结算技术服务。
1.2 采购方案编号: / 。
1.3 采购人:****。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 采购项目资金: 采购人付款 。
1.6 采购项目概况:1.洋青镇乡镇入口通道设施建设工程;2.**县**青年**(洋青段)河道安防提升改造工程;3.****中心提升改造工程;4.洋青镇主街商服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5.洋青镇镇区房屋立面提升改造工程;6.洋青镇产业融合发展会客厅建设工程;7.****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8.****停车场工程;9.洋青镇环卫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10.洋青镇长者食堂改造工程;11.****农贸市场至洋青桥段沿线基建改造提升工程;12.洋青镇 X682 洋青段沿线基建改造提升工程;13.洋青镇**路沿线基建改造提升工程;14.洋青镇公共厕所管护提升改造工程;15.洋青镇镇区六乱治理工程;16.洋青镇“三线”乱拉挂治理工程。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结算造价技术咨询配套服务,含结算资料整理核对、造价技术对接、配合结算审核答疑等相关工作。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对上结算工作完成(以建设单位或其授权的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盖章版结算审核报告为准)止。
2.3 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或远程服务。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以**市统一标准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具备承揽工程或结算技术服务业务资格条件。
(2)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报告 。
(3)业绩要求: 近三年类似业绩 。
(4)信誉要求: 良好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专业能力娴熟,有较强的责任心 。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至 年 11 月 3 日 15 时 00 分(**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11 月 6 日 15 时 00 分。标书代写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标书代写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不举办 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首期付款: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乙方按合同约定开展工作,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当期完税证明后,60天内,甲方将本合同费用总额的(50)%支付给乙方;末期付款: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协助本项目完成对上结算工作(以建设单位或其授权的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盖章版结算审核报告为准),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当期完税证明后,60天内,甲方将本合同剩余费用(50)%支付给乙方。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市**区大沥镇金贸大道6****广场16层16B01-07室
邮政编码: 510290
联 系 人: 庞耀汉
电 话: 198****5229
电子邮件: ****@ccccltd.cn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中交广****公司****指挥部
邮政编码: 524300
联 系 人: 冯光保
电 话: 156****0040
电子邮件: ****@qq.com
2026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