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区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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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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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投资备字〔2026〕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9442.98 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 16946.82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084.27平方米(45.13亩),建筑面积60285.7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9692.51平方米,包含2栋**标准厂房,地下建筑面积593.26平方米,为2#标准厂房地下设备房。以及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 ****开发区润德路东侧、旭阳大道以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3.4其他: (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30 00:00至2026-11-05 23:59(**时间,下同),登录任泽区公共**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1-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任泽区公共**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6)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泽区公共**交易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 ”评标,“异地评标 ”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2)其他:1)已在“任泽区公共**交易网”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陆“任泽区公共**交易网”递交投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 (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访问“任泽区公共**交易网”网站,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133。3)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办理**CA可咨询400-****-3355。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任泽区公共**交易网”提出。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从“任泽区公共**交易网”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标服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任泽区公共**交易网 向 **** 提出,联系人:王鹏博、丁玉婷,联系电话: 0311-****2486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建设局 电话:0319-****793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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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发出澄清公告。该澄清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具体内容如下: 因系统问题,原招标文件中附件图纸上传不完整,且本项目招标公告标题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泽区公共**交易网展示异常。现相关图纸已补充完善并对招标文件作出相应澄清,同时将招标公告标题由“****开发区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更正为“****开发区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内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任泽区公共**交易网上获取资料,潜在投标人未获取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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