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以下简称“本行”)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回避表决事宜】珠****公司950万元贷款:珠****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蔡海鸿。蔡海鸿为本行股东珠****公司的大股东,占股份80%,是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海鸿同时为本行监事长。按照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关联方自身业务需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日常经营的正常授信类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及关联方情况
(一)珠****公司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与珠****公司签订了合同金额为95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用途为:无还本续贷,用于归还合同号****项下借款,期限36个月,贷款利率5.52%。贷款由**市****公司提供位于**市**区井岸镇环山北路3号**大厦首层房产做抵押担保;由珠****公司、蔡海鸿、蔡佐国、蔡佑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贷款还款方式:按月付息,放款后每半年归还本金10万元,剩余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
上述重**联交易对象为本行股东珠****公司的关联方,因此珠****公司需履行回避义务。该笔重**联交易由本行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同意意见,****委员会审查后,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关联交易,本行与珠****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未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0%,且对单个法人****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敞口余额未超过15%,关联交易额度符合监管要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珠****公司,于2009年8月5日,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2500万人民币,珠****公司占股份88.6%、蔡海鸿占股份10.8%、蔡佐国占股份0.6%。经营范围: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音响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三、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内部回避、审查、审批流程。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