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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氧化物氮化物MOCVD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扩建项目 | **保税区科创园K幢 | **镓****公司 | ******公司 | 拟投资1000万元,科创园K幢K1一层的现有闲置厂房1450.34㎡,建设氧化物氮化物MOCVD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30台氧化物/氮化物MOCVD设备、氮化物MOCVD研发实验1000片的生产能力。 | 废气:本项目MOCVD工序废气经滤筒除尘+燃烧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软水制备系统排水接管至**保****公司。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厂区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 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