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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公司****能源站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公司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说明 | ********公司****能源站位于**地区**县大红柳滩、219国道西侧,中心坐标:E79°12′51.29″,N35°57′51.89″。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07hm2,均为永久占地。其**区占地面积为0.44hm2,预留用地区占地面积为0.63hm2,管线工程区占地面积为0.03hm2(重复占地)。本工程建设区域行政区划隶属**县。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17)对本项目土地类型进行分类,本项目土地利用类型为未利用地;本工程挖填方总量0.81万m3,均为自然方,其中挖方总量为0.36万m3,填方总量为0.45万m3,本项目外借砂石料0.09万m3,从政府指定料场购买(E79°13'48.83",N36°00'15.36"),不设置专用取(土)料场,无弃方。项目已于2026年5月1日开始施工,于2026年8月31日完工,总工期3个月。本工程总投资2000.00万元,土建投资17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分二期建设,共计占地14264m2,在********公司**县红柳滩加气站(一期)项目中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600元、二期项目变更前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453元,还需补缴水土保持补偿费6211元。 变更原因:建设单位计划将本项目分三期建设,前期已完成一期、二期水保方案编制及建设,三期为预留用地主要用于后期建设800+800+250KVA箱式变压器及6台双枪充电桩,****水利局抽查,现必须将三期建设内容与二期合并一起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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