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政府采购活动,发布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示,欢迎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预算
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乐队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总预算金额:****000.00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000.00元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扬子路499号
联系人:汤依兵
联系电话:0731-****4868
(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
联系人:刘丽花、常添乐、易子杰、李瑜、刘展
联系电话:0731-****5479-8435
(四)公示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乐队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悼念厅(灵堂)管弦乐演奏、钢琴演奏、背景音乐演奏等。
2.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
3.服务期限:一年。
4.采购方式: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 1 |
小悼念厅管弦乐演奏 |
元/场 |
209 |
服务内容:3人,由钢琴、小提琴、大提琴、萨克斯等乐器乐手现场演奏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安排吹奏相应曲目,中间不得中断吹奏;如若更换曲目,中断间隔不超过1分钟。 |
| 2 |
中悼念厅管弦乐演奏 |
元/场 |
299 |
服务内容:3人,由钢琴、小提琴、大提琴、萨克斯等乐器乐手现场演奏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安排吹奏相应曲目,中间不得中断吹奏;如若更换曲目,中断间隔不超过1分钟。 |
| 3 |
大悼念厅管弦乐演奏 |
元/场 |
479 |
服务内容:4人,由钢琴、小提琴、大提琴、萨克斯等乐器乐手现场演奏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安排吹奏相应曲目,中间不得中断吹奏;如若更换曲目,中断间隔不超过1分钟。 |
| 4 |
悼念厅钢琴 演奏 |
元/场 |
100 |
服务内容:1人,追悼仪式前30分钟乐手在告别厅内现场演奏轻音乐。 服务标准:根据会场气氛,演奏不同曲目,做到现场气氛协调。 |
| 5 |
进、出灵演奏 |
元/场 |
199 |
服务内容:①出灵演奏:4人,管乐演奏,从守灵厅出灵至遗体装殓部全程现场演奏; ②进、出灵演奏:2名乐手在悼念厅二楼提供进灵、出灵伴灵演奏。 服务标准:(1)进灵过程中,每曲吹奏间隔不得超过1分钟,遗体到达守灵厅并入棺后, 乐队方可停止吹奏;(2)出灵过程中,每曲吹奏间隔不得超过1分钟, 遗像到达并安放就位后,吹奏方可结束。 |
| 6 |
守灵厅演奏 |
元/场 |
363 |
服务内容:3人,管乐演奏(萨克斯、中音号、小号、小提琴),服务时长约2小时。 服务标准:(1)吹奏每曲间隔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乐队必须吹奏; (2)根据会场气氛,演奏不同曲目,做到现场气氛协调,如家属有曲目要求提前沟通安排排练。 |
注:本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均由中标方提供。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等)提供服务,若因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服务而造成事故及投诉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所有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并按照采购人制定的《乐队服务流程》(见附件1)进行服务。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均需具备2年以上的演奏经验,需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岁之间。若因服务人员数量不足或排班不当造成服务脱节、服务事故及投诉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3.中标人应制定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相关管理制度,如培训计划、考核制度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将通知中标人在3日内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在服务期内累计出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若因演奏技巧和演奏效果等原因造成投诉或服务事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4.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需熟练掌握自己所演奏乐器的基本技巧,包括正确的指法、吹(弹)奏技巧等;能准确、稳定地演奏所分配的乐谱,包括音准、韵律节奏、音色等方面;能够根据要求进行音乐表达,包括演奏的速度、力度等方面。
5.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需具有音乐 / 器乐专业毕业证书或社会化技能等级证书(乐器演奏方向,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可查)。
6.为了尊重逝者和保护个人隐私,中标人团队所有人员均不允许在服务场地拍摄任何照片或视频,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7.若遇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或大型的治丧活动时,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8.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和采购人的安全规定。中标人应对服务期限内因其自身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员工违反规定、现场管理不善、人为操作不当等导致的事故。
三、报价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采购内容中的单价为基准单价),不得漏报,否则作为无效标,以折扣率作为报价得分的评审依据,报价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该折扣在服务期限内不得变更。
投标报价时,只能报一个折扣率,即分项价格折扣率必须统一,否则作为无效标。
实际结算单价=基准单价×成交折扣。例:某个服务按基准单价计算为100元,如成交报价为85%(8.5折),则实际结算单价=100元×85%=85元。服务期限内,采购内容中已有的基准单价原则上不予调整,中标人自行承担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
四、结算方式
1.付款人:****
2.结算方式:按中标人当月提供的服务据实结算
结算金额=实际服务数量×(预算单价×中标折扣率)。
本项目按月验收,费用按月支付,每月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于次月15日前按照实际服务数量和甲方的工作考核情况完成结算,并由乙方开出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于甲方。甲方应在上述步骤均完成之日起30日内支付该月款项。如有延迟,在双方沟通一致的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60日。如因乙方结算资料不齐全而造成延迟结算的情况,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结算总价不超过合同金额。
3.考核采取扣分制,按月打分,于次月10日前公布上月考核结果。无扣分情况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用;扣分在1-10分范围内的,按50元/分计算,核减当月服务费用;扣分在11-19分范围内的,支付95%的服务费用;扣分在20-29分范围内的,支付90%的服务费用;扣分在30-50范围的,支付85%的服务费用。(考核细则见附件《标准化体系考核制度》)
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如实际结算金额提前达到200万,视为合同已经履约完毕;如合同到期后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200万,同样视为合同已履约完毕。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该项目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输、配送、税金、保险、保管、人工、设施、设备等中标人为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及服务用品均由中标人提供。在本合同费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有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发票要求:★约定发票交付责任: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开具并交付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符合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及乙方纳税人身份)。乙方未按约定开具并交付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付款期限相应顺延。(提供承诺函)
五、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7 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4.1 验收前,****服务区域发布履约验收公告,邀请服务****小组,组成由部门分管领导、采购员、班组负责人(或其他经手人)、服务对象(如有)等在内的不少于3****小组负责验收和实施工作;
4.2 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等客观出具验收意见,在验收书上签字确认。标书代写
4.3 做好验收工作的记录和档案保存工作。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6.履约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执行。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若相关标准出现调整与更新,则应当以最新标准为准。标书代写
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在3日内完成整改,甲方将重新组织验收,若因整改导致服务出现脱节、投诉等事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乙方无法整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对服务过程中不合理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本项目合同期内,相关的场所由甲方提供。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就现有的加工设施 、设备和用具办理好物品交接手续,交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应妥善保管和正当使用。
5.甲方将****小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实时监督,乙方应配合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6.乙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 :
6.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相关场所结构或人为损坏结构、装修及设备、设施,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
6.2 乙方严禁与殡葬中介有任何利益往来,一经核实,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
6.3 甲方发现乙方任何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过查证属实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6.4 乙方不履行双方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的,且不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
6.5 乙方当月扣分达到50分及以上的视为考核不合格,累计出现两次的,除核减对应比例(金额)服务费用外,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
6.6 禁止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私下收费行为,一经查证属实,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6.7 甲方发现乙方员工为中介提供便利、泄露相关服务信息、收受红包、礼金等违规行为和其他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要求的,经过查证属实,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7.乙方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
7.1 在服务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7.2 违反甲方工作规章制度的。
8.甲方如遇机构改革、办公场地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因素,甲方可视情况调整委托运行管理模式或终止本合同。如需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负责管理、组建服务团队,负责员工配置、工资、福利待遇、服装及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及相关业务的办理。乙方须按月足额发员工工资及其他相关待遇 ,不得拖欠。
5.乙方须保护好经营区域财产安全,因管理不善、盗窃等引起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
6.因乙方员工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市监、消防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管理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经营管理的资产用于抵押和转移及设定其他权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确保标的全部设备齐全,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财产按照甲方交接手续移交甲方, 并确保相关资产能正常运营,如有遗失和损坏,应予以赔偿。
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项目直接或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10.乙方须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日内,按照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约定,将人员组织到服务地点开展服务培训、演练等工作,逾期未到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标书代写
11.乙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乙方有义务与责任确保保密信息能处于保密状态,即以其自身同等性质保密信息的保护程度且不亚于合理的保护程度来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所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信息成为公众知悉的公开信息为止。在本项目的进行期间和本项目完成之后,乙方及乙方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义务与因工作关系获悉保密信息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要求该等员工履行保密义务,因该员工发生泄露、透漏保密信息或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与本合同约定无关的用途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本合同约定保密期限内,该等员工与乙方解除劳动、劳务关系的,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12.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服务要求”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相应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3.乙方应为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如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以及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对甲方、乙方以及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和一切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甲方承受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其他要求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标书代写
(五)公示说明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5日,在此期间,社会公众对采购需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或****(0731-****5479-8435、****@qq.com)进行反馈。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