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高新产业园区 G11活动室氛围提升及食堂标识制度制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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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园区G11活动室氛围提升及食堂标识制度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询比

最高限价:19801.98元(不含税价)

供货时间:15日内

采购内容:****园区G11活动室宣传配套广告设计、制作及安装,****活动室宣传展示设施,提升场地整体环境风貌。园区食堂标识与制度展板制作及对外宣传:设计制作食堂安全警示、应急处置、消防安全等宣传标语标识;同步配套制作全套食堂管理制度展板,含综合管理、环境卫生、后厨设备操作、各类警示标识、设备维保、服务配套、对外广告展示、各岗位工作职责等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为在集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47.****.195/);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无重大商业纠纷、欺诈等行为;

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能、产品认证、业绩经验、专业人员资质、售后服务能力等;

4.报价前各供应商应实地考察,测量尺寸,便于准确报价;

5.因广告设计具有审美需求,特需各报价供应商根据实地考察情况,出具合理设计方案,并且积极与我司沟通并提供修改服务;

6.供应商应明确报价和收费标准(如按照材料**方收费,需明确各部分的收费明细)。

三、采购要求

1.施工内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计修改;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有企业文化墙、安全警示、文化展厅建设等相关设计业绩,报价结束前将业绩(合同、发票、设计内容等)及设计方案以纸质或电子扫描的方式送(发)至采购单位联系人处。未及时报送的视为无效投标,采购单位根据设计方案择优选择供应商;

3.能在规定时间能完成服务,以合理的价格,注明产品规格、材质、性能优点等;

4.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一年;

5.验收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原装正品的、全新的、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产品到货安装前,采购人现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供应商的承诺还需对应进行核验,核验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并全部退货,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

2)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需求提供相关产品,否则不子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采购人验收项目包括且不限于:①温度、压力、③外观,所供货物不合格所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选取供应商方式及时间

运输:/

安装:包安装(含高空安装)

发票: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保证金:/

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广告分批次进行安装,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无误后,半年内支付。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单位信息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42 0304 MA7J KM9P8B

公司地址:**省十****园区建设大道168号

联系人:王新霞

联系电话:0719-****388

账户名:****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172********037702

开户行行号:103****2048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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