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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10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报批的汉****公司G244国道配套****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6-****863 传真:0916-****863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天汉大道北段1****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7230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基本情况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 1 | G244国道配套****中心项目 | ****开发区****园区内,**中药材交易市场后(临近244国道) | 汉****公司 | **市建设****公司 | 该项目****开发区****园区,本项目为G244国道工程配套性临时工程,仅服务于G244国道工程建设,主要建设垫方物料及砂石料临时堆场等配套设施,并开展物料整理与中转作业。项目占地面积24200㎡。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8%。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