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报废固定资产实体处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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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6年国有资产处置执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已经取得上级部门资产处置批复的报废资产及时进行处置执行。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竞价

二、项目编号:****

三、处置范围及资产清单

本次处置资产数量合计1,547项,账面原值7,835,247.07元,分为三个批次:

第一批:第一次报审处置资产894项;

第二批:二戈寨闲置校区处置资产640项;

第三批:电子电工实训室处置资产13项。

各批次资产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上述报废资产存放于******校区(****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中段)、湘雅校区、二戈寨校区。具体以实地踏勘为准。

四、定标原则

1.本次三批资产整体打包确定一家成交单位,不接受只对其中一批或部分资产报价,不接受分拆报价。

2.供应商须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分别进行分项报价,并汇总填报三批资产报价总价。报价总价必须等于三批分项报价之和,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按要求踏勘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现场密封递交资格材料和报价材料。标书代写

4.在通过资格要求审查且报价有效的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的情况下,按报价总价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报价总价相同的,****学院监督下随机确定成交候选顺序。定标仅比较报价总价,分项报价不参与定标比较;分项报价作为合同拆分、资产交接、结算归档的依据。

5.通过资格要求审查且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价无效,学院另行组织处置。

五、报名方式

本次竞价供应商须先进行现场踏勘,意向供应商完成现场踏勘后,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资格资质盖章材料连同报价文件一并密封递交,不按要求密封、材料缺漏的,作无效处理。标书代写

六、资质要求(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回收或废旧物资回收的企业;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保的,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4.近3****政府采购及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5.承诺对回收物资依法合规处置,不擅自拆解、倒卖或违规倾倒(提供书面承诺函);

6.特殊资格规定:

(1)回收企业自行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提供:①有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②完全自行拆解本次处置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书面承诺函。

(2)回收企业非自行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提供:①将本次处置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全部转让给具有有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第三方拆解的书面承诺函;②第三方有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③第三方承诺完全自行拆解成交供应商转让的本次处置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书面承诺函。

7.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踏勘

1.踏勘地点:******校区(****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中段)、湘雅校区、二戈寨校区。

2.踏勘须知:供应商自行踏勘(踏勘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3.踏勘时间:本公告发布之后至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八、报价

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分别提交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处置资产的分项报价,同时提交三批资产总价报价;

2.报价文件中须同时包含分项报价表和总价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及总价报价表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在踏勘后,将资格要求的材料与报价材料一起密封递交。

4.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6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价无效。标书代写

5.报价递交地点:********管理处(弘商楼637室)。

九、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本项目处置的报废设备以现场看样为准,实物以现状为准。学院不对本次处置的报废设备现状作出任何承诺。

2.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报废设备的拆除、搬运、运输、场地清理、保洁等全部费用;清运及处置过程中安全责任、环保责任、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处置款及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资产清运、场地清理并离场。合同履行完毕后经成交供应商书面申请,按照学院财务流程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逾期15个工作日未完成清运或清场不到位的,学院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处置该批资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须严格按国家环保、安全、**再生等规定处置回收物资,严禁非法倾倒、拆解、倒卖,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6.含有存储介质的电子信息类资产,清运前必须实施数据清除或物理销毁,严防涉密信息、校内数据泄露。

7.本项目处置的报废设备清运回收后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处置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学院概不负责。

联系人:国资处;

联系电话:0851-****3579。


附件:

1.第一批报废资产清单;

2.二戈寨资产处置清单(第二批报废);

3.电子电工实训室资产处置清单(第三批报废);

4.处置工作组成员名单(踏勘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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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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