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BDHJTZYY YXK 2026 10 30 - 04 。
2.项目名称:****瓦里安600C/D型直线加速器拆除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用途:用于瓦里安600C/D型直线加速器拆除。
4.数 量:1台。
5.参数要求: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 1 |
瓦里安600C/D型直线加速器拆除服务 |
1台 |
1. 报价包含所有收费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高空作业费、吊车费、运输费、检测费、防护设施费、通道拆除与恢复费、合法普通发票及税金等费用,本项目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应自行计算成本,综合报价。 2. 本项目瓦里安600C/D型直线加速器(编号:1205)拆除服务,非整机拆除,拆除原有瓦里安600C/D型直线加速器治疗床以外所有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加速器主机、MLC、水冷机、配电柜、电缆、控制柜、监控设备、对讲设备等与原有加速器相关的设备设施。 3. 保留的原有瓦里安600C/D型直线加速器治疗床需要保留电动的转动、升降、平移功能。 4. 拆除后,机房内所有加速器配套设施全部拆除、清空,并免费运输至采购方院区内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安全。 5. 采购方派专人管理整个拆除过程,并将有关配件收储。 6. 供应商负责设备拆除所需的人员、工具、车辆等,并负责整个拆除过程的安全,对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及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出现意外由供应商负责处理相应赔偿及连带责任等事宜,采购方不承担责任。 7. 拆除和运输时间不能影响医疗和患者使用,具体安排由院方统一协调、布置。 8. 拆除和运输需要对环境做好防护,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如对墙面和地面造成损坏需供应商自行修复,如不修复按照所造成的损失,采购方有权另找第三方进行维修,并在本项目服务费用中抵扣。 9. 拆除方案包括时间节点、流程、运输、防护、通道、设施拆除与恢复等。 |
6. 报价文件提供要求及递交规范。
6.1 供应商需按要求完整提供以下文件资料,所有文件均须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并满足本项目比价公告需求,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①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内容须包含本次项目报价及相关事宜);
③ 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 报价单(需列明分项明细报价,总价清晰,页面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报价单显著位置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⑤ 商务响应文件(拆除时间,实施地点,拆除方案,质保期,运输安装保险等费用的负担,付款方式)
⑥ 供应商认为可佐证自身履约能力、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等补充材料(按需提供,加盖公章)。
6.2 所有提交的文件资料需按上述顺序整理后装订成册,成册文件的封面、骑缝处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6.3 完成装订的全套文件需装入密封档案袋,档案袋封口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进行密封,档案袋外表面需清晰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姓名及有效联系电话。
6.4 文件递交方式: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两种方式。标书代写
邮寄地址:****岗区哈双路235号,****第二住院部一楼采供办。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451-****7450、0451-****7512
6.5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次比价当日14:00 前(以采购方实际签收时间 / 现场递交登记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文件,采购方一律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6.6 资格核验要求:截止递交时间,若有效递交文件的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本次比价项目将终止执行,后续重新发布采购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项目实施地点及五福时间:实施地点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方通知7天内,设备拆除完毕并恢复所拆除的通道设施。。
8.培训:不需要培训。
9.质保期:1个月。
10.预算: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11.付款方式:
服务付款方式参考:本项目相关服务全部履约完成,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方开具服务成交总金额的全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方在收到合规发票后 30 日内,支付成交总金额 100% 的服务费。
12.比价开始时间:2026 年 11 月 04 日 14 时。
13.比价地点:****,二次报价以电话方式进行,供应商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无需到场,因联系方式失效或不接听电话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14.比价结果:比价工作结束后 24 小时内,本次比价结果将通过本网站予以公示。
14.1成交单位应当自成交公告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本院签订采购合同。
14.2成交单位因特殊原因确无法履行合同、自愿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当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放弃说明。本院有权据此顺延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14.3成交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本院有权顺延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 年内不得参加本院任何采购活动:
①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
②未按规定时限提交书面放弃说明的;
③未按规定时限到本院签订采购合同的。
15.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451-****7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