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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多源固废燃煤机组耦合燃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1月03日 - 2026年11月0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9732
通讯地址:**省**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中心(方楼)4楼19号窗口
邮编:330000
| 建设名称: | ****多源固废燃煤机组耦合燃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雄石路41号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多源固废燃煤机组耦合燃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位于**省**市**********中心地理坐标为E:117°13′30.654″,N:28°17′14.450″),与本项目相关雷公岭事故备用灰场位于主厂区以南约3km(中心地理坐标为E:117°12′57.476″,N:28°15′19.427″)。主厂区位于**市**片区,主厂区东、北、西侧均为居民区,南面距信江125米;雷公岭事故备用灰场东侧为林地和农田,南、西、北侧均为林地,其中东北侧有********公司和**省****公司等生产企业,雷公岭事故备用灰场距北侧**市**约1275米,距北侧信江2235米。本项目属技改工程,仅依托现有三期工程“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各增设一套多源固废机组耦合燃烧辅助系统,通过科学掺烧芦竹、木屑等工业固废,实现燃煤发电协同处置2×5万t/a(2×10t/h)一般工业固废项目,主体工艺保持不变(燃烧产生的灰渣、烟气进入原燃煤锅炉灰渣仓、烟气处理系统,处置方式不变),三期(1#、2#号机组)发电规模保持不变(满负荷运行年发电量6×105万kWh、供电量5.71×105万kWh)。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现有三期工程“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各增设一套多源固废机组耦合燃烧辅助系统,依托现有三期工程2×1940t/h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变压燃煤直流炉、2×600MW超临界双背压凝气式汽轮机、2×600MW超临界发电机等主体工程,依托现有供排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化水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取水设施及取水管线等辅助工程,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升压站等配套工程,依托铁路专用线、输煤系统、贮煤场、干灰库、渣仓、危废暂存间、油罐区,**一座1200m2原料固废仓库和固废输送系统(含上料间)等贮运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排;飞灰综合利用不畅时,生活污水部分用于水力除灰至灰场,部分用于煤场、输煤栈桥、碎煤及翻车机室喷淋降尘用水;工业废水(含机组杂排水及锅炉定排水、检修排水)依托现有管道直接用于水力除灰,不外排;脱硫废水依托现有管道用于煤场、输煤栈桥、碎煤及翻车机室喷淋降尘用水,不外排;冷却塔排水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项目依托现有三期两台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各增设一套多源固废机组耦合燃烧辅助系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依托现有三期工程锅炉烟气(无新增有组织排放源),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依托现有的碎煤机室、转运站、石灰石仓、煤仓间、灰库、渣仓、煤场及油罐废气无组织废气及本项目多源固废暂存、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氨、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等。(1)锅炉烟气现有两台锅炉烟气分别依托现有“低氮燃烧+SCR脱硝+双室两电场双室电袋复合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烟气合并通过1座240m高单管烟囱(DA001)排放。外排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可满足《****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林格曼黑度可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排放限值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脱硝设施氨逃逸浓度可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要求、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2)无组织废气项目依托现有工程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三期碎煤机室、转运站、石灰石仓、煤仓间、灰库、渣仓、煤场及油罐废气及本项目多源固废暂存、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碎煤机室采取自动喷雾抑尘装置+多管冲击式除尘器;转运站采取自动喷雾抑尘装置+布袋除尘器;灰库采取自动喷雾抑尘装置+布袋除尘器;渣仓采取自动喷雾抑尘装置;煤仓间采取自动喷雾抑尘装置+多管冲击式除尘器;石灰石仓采取布袋除尘器;煤场采取采用全密闭+水喷淋抑尘;油罐设呼吸阀;多源固废暂存、输送过程建设单位采取随到随烧,且掺烧系统为自动化封闭系统,固****结构厂房封闭、皮带为密封皮带等。上述低矮源废气处理后均为无组织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处颗粒物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限值要求。(3)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在1#、2#号锅炉烟气净烟道(由脱硫系统出口到DA001单管烟囱入口之间的烟气输送通道)安装2套自动连续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因子包括SO2、NOX、颗粒物、烟温、湿度、烟气量、含氧量等,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项目建成达产后,依托三期工程主要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258.08t/a、二氧化硫910.61t/a、氮氧化物1299.70t/a、汞0.0342t/a;三期工程较技改前减少排放颗粒物1.85t/a、二氧化硫12.12t/a、氮氧化物1.64t/a。技改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498.08t/a、二氧化硫1510.61t/a、氮氧化物2499.70t/a、氟化物1.179t/a、氨94.73t/a、汞0.0474t/a。2、废水仅对现有三期工程1#、2#机组进行改造,生产用水无变化,且不新增工作人员及生活污水,本项目固废运输车辆不在厂区内清洗,同时由于本项目固废掺烧量较小,实施后不会对厂区现有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及污废水处理设施造成影响。全厂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192m3/d)、工业废水(160m3/d,含机组杂排水及锅炉定排水159.2m3/d、检修排水0.8m3/d)、超滤浓水(1000m3/d)、化学处理系统排水(600m3/d)、含油废水(0.2m3/d)、工业冷却水(15000m3/d)、脱硫废水(300m3/d)、锅炉湿排渣废水(100m3/d)、输煤栈桥及转运站冲洗废水(290m3/d)、含煤处理系统废水(280.2m3/d)、初期雨水(24m3/次);飞灰综合利用时冷却塔排水(10689.9m3/d),飞灰综合利用不畅时(90%综合利用)冷却塔排水(9009m3/d)。主要污染物为pH、SS、CODCr、BOD5、氨氮、氟化物、硫化物、总磷、总铅、总汞、总砷、总镉、总铬、总镍、全盐量等。全厂各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处理原则,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超滤浓水直接回用至水源取水预处理系统,不外排;化学系统处理排水依托现有复用水池收集后用于检修用水、绿化及锅炉区域冲洗水,不外排;含油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油水分离”系统处理进入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后与二期锅炉湿排渣废水用作煤场、输煤栈桥、碎煤及翻车机室喷淋降尘用水,不外排;工业冷却水依托现有管道回用至冷却塔用水,不外排;输煤栈桥、转运站冲洗水及煤场等储存区初期雨水经现有雨水沟收集,**固废原料仓库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两股初期雨水收集后均依托现有沉煤池(兼初期雨水池)经“沉淀+过滤”系统处理后回用作煤场、输煤栈桥、碎煤及翻车机室喷淋降尘用水;飞灰综合利用时,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二级生化处理(缺氧+好氧(A/O))+消毒”系统处理后用于煤场、输煤栈桥、碎煤及翻车机室等喷淋降尘用水,不外排;工业废水部分(含机组杂排水及锅炉定排水、检修排水)进入工业废水收集池后进入“pH调节”****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煤场、输煤栈桥、碎煤及翻车机室等喷淋降尘用水,部分损耗不外排;脱硫废水依托现有DM一体化处理装置(中和+絮凝+沉淀)系统处理后,用于灰库调湿灰,不外排;冷却塔排水属于间接冷却水,依托现有管道回用至烟气脱硫用水、二期锅炉湿排渣用水、输煤栈桥及转运站冲洗用水、煤场、输煤栈桥、灰库、碎煤及翻车机室、渣仓等喷淋降尘用水,不外依托现有管道回用至烟气脱硫用水及二期锅炉湿排渣用水,不外排。以上回用水水质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脱硫废水满足《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 997-2020)标准。后期雨水经排水明沟收集后由沉煤池旁雨水井经雨水管道排至雨水排口,经厂外自然形成的排水通道排入至信江。飞灰综合利用时,无除灰进入灰场;飞灰利用不畅时,依托现有事故灰场,项目采取水力除灰方式通过一期工程灰管输送至灰场。灰场累积水以及降雨汇水可暂时滞留在灰场内自然蒸发,飞灰利用不畅时,灰场内的累积水及雨水通过暗涵进入2#坝灰水集中回收口,经澄清后依托现有管道回用至主厂区输煤栈桥、转运站冲洗用水、煤场、输煤栈桥、灰库、碎煤及翻车机室、渣仓等喷淋降尘用水,不外排,灰场累积水及降雨水回用至主厂区的同时可有效减少信江水源取水量。灰场区地形标高44.0一108.0m,设计坝顶标高73.5m,场区地形及设计坝顶标高高于场区外北侧信江河最高洪水位高程(36.49m),遭受洪水影响可能性较小;为防止场区周边雨水进入灰场内,在灰场周边设置截洪沟和导流渠,2#坝处设置了灰水集中回收口,有全封闭的暗涵与之相通,所有废水全部回收循环利用于主厂区。3、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控制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或设置隔声罩,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并设置隔声罩等。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建成后全厂固体废物:钒钛系催化剂(HW50,508.12t/a)、废矿物油(HW08,38.32t/a)、废矿物桶(HW08,1.5t/a)、废蓄电池(HW31,10t/a)、废油漆桶(HW49,0.8t/a)、化学实验室废液(HW49,2t/a)、锅炉酸洗废液(HW34,2t/次,6年1次)等危险废物;粉煤灰(全厂247854.54t/a、三期188801.57t/a)、炉渣(全厂29251.38t/a、三期21007.47t/a)、脱硫石膏(全厂98490.83t/a、三期78546.45t/a)等一般固体废物;废水处理污泥(225t/a)、生活垃圾(146t/a)。本技改项目完成后三期工程粉煤灰(188801.57t/a)较技改前减少1401.13t/a、炉渣(21007.47t/a)较技改前减少155.9t/a、脱硫石膏(78546.45t/a)较技改前减少1045.46t/a,新增固废原料包装袋(10t/a)等一般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现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不变,即钒钛系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矿物桶、废蓄电池、废油漆桶、化学实验室废液及锅炉酸洗废液(6年1次)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相应危废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炉渣、飞灰、脱硫石膏收集后全部外运综合利用,飞灰综合利用不畅时(极小概率情况)经现有水力除灰方式输送至雷公岭灰场暂存;污泥通过浓缩池排泥泵送到一期工程灰浆泵房至灰场,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新增原料包装袋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依托现有二期工程1座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贮存设施设计原则、危废堆放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相关要求进行设置,同时安装智能终端、电子地磅等,落实危废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要求。依托现有三期工程3座灰库(其中2座粗灰库、1座细灰库)、2个渣仓、1个石膏库,依托现有公用工程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等,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对重点防渗区(脱硫设施区域、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站、循环水处理车间、机组排水槽、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加药间、烟气浓缩及吸收塔、初期雨水池等)和一般防渗区(冷却塔区域、**度沉淀池、尿素车间、烟囱、锅炉房、渣仓、灰库、粉仓、煤场、石灰石仓库、一般固废原料仓库等)按照有关要求分别进行不同等级的防腐防渗处理;依托灰场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有关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1964-2018)及参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在主厂区重点监测单元下游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井,灰场周边设置3处地下水监控井,监测因子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镍、铜、锌、铝、硒、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在主厂区废水处理池下游设置1个柱状样土壤监测点,相对未受污染区设置1个表层土壤监测点,监测指标为pH、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氨氮等。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为多源固废掺烧技改项目,依托现有三期2台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依托现有工程轻柴油等泄漏引发的风险,以及锅炉、高压容器、管道爆炸、烟气处理事故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泄漏及火灾爆炸等。技改项目主要事故源来自烟气处理设施事故导致的污染物超标排放以及锅炉的非正常燃烧废气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I类,综合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针对固废原料仓库的事故下(含物料遗撒、火灾等)初期雨水及消防废水对周围环境及纳污水体产生的影响,一级防控措施在固废原料仓库四周设置环形初期雨水导流沟及配套收集池,收集池采取防渗、加盖处理,该措施主要用于常态下收集仓库区域的初期雨水,事故初期可快速拦截含物料遗撒、少量消防废水的受污染雨水,实现源头管控,保障日常及事故初期环境安全;二级防控措施在仓库区域收集池建设应急导排管网,当发生火灾、物料泄漏等事故时,可将仓库区域收集池内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及消防废水,通过专用管网定向导入煤场附近的沉煤池暂存,实现事故废水的应急拦截与暂存,防止污染直接进入厂区其他功能区;三级防控措施在厂区雨水管网总排口设置切断阀,在发生火灾及物料遗撒事故时对厂区雨水总排口进行封堵,防止事故情况下废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出流入信江。 |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要求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和公示工作,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