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大楼局部修缮改造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比选编号:****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比选。
2.1项目预算:779431.41元。
2.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并已落实。
2.3工期:45日历天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不予通过:标书代写
3.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比选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如若发现隐瞒,取消供应商资格):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存在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的子女、配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采购人任职情况。
(3)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比选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给予采购人或者比选工作组成员财物以及非财产性利益,采用围标、串标、串通、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选、成交的;
(12)在参与采购活动中,不遵守采购人有关信息安全保密条例,导致采购人商业和技术等秘密泄露的;
3.5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比选(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7供应商必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服务期间,与采购人对接项目实施相关工作(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8其他要求:
(1)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0万元及以上公用建筑(不包括商住、住宅、公寓、酒店式公寓、厂房及仓储)装修改造工程业绩。(提供中选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2025年10月-2026年10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和任职证明复印件以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比选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存在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的子女、配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采购人任职情况,不得参加比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比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比选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9****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请于2026年10月30日18时00分至2026年11月4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内登录**国企阳光交易平台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参与、下载比选文件,平台网址为:https://www.****.cn。下载者首次登录平**,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4.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所需时间。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4.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费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非因比选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4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https://www.****.cn/cmsbangzhuzx/1963a1c578f346fbaaeca705f70e9168.html
4.5联合体比选(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6平台服务费300元。
5.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11月9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0时00分(**时间),其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7.比选时间:2026年11月9日10时00分(**时间)。
8.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纸质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省**市淮**路20号三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9.比选地点:纸质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省**市淮**路20号三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1)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壹万伍仟元整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比选有效期一致。标书代写
(2)比选保证金的递交形式:比选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电汇、银行保函、本票、汇票非现金形式。
1)比选保证金以电汇形式递交的:
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通过**国企阳光交易平台会员注册账号将保证金转入对应的保证金账户中;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等信息详见“**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每个项目的保证金账号都不一样,请仔细核对,不要汇错账号;保证金有效期以**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系统****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比选代理机构委托******公司****银行****公司办理比选保证金收、退、转及对账、结算等相关业务。
2****银行保函、本票、汇票形式递交的:
应在**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生成保证金账号,****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凭证正本单独封装,随响应文件纸质正本一同密封递交,同时将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纸质正、副本中。标书代写
(3)比选保证金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4)联合体比选的,以牵头方名义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采购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将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还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未中选供应商应主动与响应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比选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比选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11.公告发布媒介:
**国企阳光交易平台(https://www.****.cn)
12.本次比选联系事项:
比选代理:****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葛天乐
联系电话:176****1215
联系地址:**市**区清**路18****广场D座10楼1007室
邮政编码:210000
邮箱地址:****@jcec.cn
采购人:****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9****9683
联系地址:**省**市淮**路20号
13.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
地址:**省**市淮**路20号三楼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17-****0112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