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30 00:00
**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清净家园”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有机****处理站建设
标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清净家园”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有机****处理站建设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预算 |
580万元 |
| 采购内容 |
**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清净家园”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有机****处理站建设主要包括:农村有机废弃物垃圾智能综合处理一体化设备(混流箱堆肥反应器)、地埋式智能化垃圾发酵堆肥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由采购人根据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情形填写)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付款方式 |
预付款为合同价的40%;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备注:****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号文件,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
综合评分法 |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 地 址:淮****教育局****管委会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61-****190 邮箱:****@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家天下A2栋102 联系人:张露璐 联系电话:182****5968 邮箱:****@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 公示期 |
自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五个工作日 |
| 标前公示反馈时间 |
自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清净家园”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有机****处理站建设
各相关供应商:
****受托,将对“**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清净家园”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有机****处理站建设”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招标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11月6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