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村共富养殖基地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

审批
浙江-台州-天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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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洪畴镇2026-10-30
主动公开面向社会
****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6年修正)等相关规定,现对****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县洪畴镇和美村半山自然村

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3222.5平方米(34.8亩),总建筑面积15892平方米,主要建设6个标准化养殖大棚(单个大棚规模为13米×90米),并配套仓库、环保、水电、管理用房等基础设施。

二、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物料装卸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燃油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偶发尾气。项目区西侧约300m处为和美村居民点,施工扬尘经距离衰减及洒水抑尘后影响可控,且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2)水环境: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若处置不当,可能通过地表径流进入周边自然沟溪,进而影响吴岙溪水质。

(3)声环境:挖掘机、推土机、破碎机、空压机等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产生短期干扰,夜间高噪声作业影响尤为明显。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废弃混凝土块、废砖瓦、废钢材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隔油池浮油。若随意堆放或处置不当,将占用土地、产生扬尘、引发水土流失及卫生风险。

(5)生态环境:场地平整及基础开挖造成地表扰动、原有植被清除、表土剥离及水土流失;施工噪声和人为活动对周边野生动物产生暂时性干扰。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鸡舍、****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食堂油烟,以及运输车辆尾气。恶臭气体若收集处理不到位,将对周边大气环境及居民生活质量造成持续影响;H2S最大落地浓度可能超过其嗅阈值,引起场界及下风向区域嗅觉感知。

(2)水环境:鸡舍冲洗废水、水线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废水若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将对周边地表水体(吴岙溪)和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

(3)声环境:鸡舍排风机、水泵、污水处理站曝气风机、空气能热泵系统、冷库压缩机及冷风机等固定源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可能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干扰,运输噪声对沿途居民点产生短时影响。

(4)固体废物:鸡粪及垫料、饲料残渣、散落羽毛、病死鸡、一般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污泥、沉砂、医疗废物、消毒剂废包装材料、废紫外灯管及生活垃圾。鸡粪及垫料产生量大,若不及时处理易造成恶臭扩散和病菌滋生;危险废物若管理不当,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5)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废水收集设施、鸡粪暂存间及危废仓库防渗不到位导致的污染物垂直入渗;大气沉降及地面漫流可能造成土壤氮素富集和酸化。非正****处理站防渗层破损),高浓度废水渗漏可能对场区下游潜水含水层造成一定影响。

(6)生态环境:土地利用性质由林地永久转变为设施农用地,生态系统类型由森林生态系统转变为养殖设施人工景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有所削弱;恶臭气体排放和人为活动对周边野生动物产生长期干扰。

(7)环境风险:突发性动物疫病(禽流感、**疫等)爆发、污水处理设施故障或停电导致废水事故排放、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导致恶臭事故排放、消毒剂及危险废物泄漏、运输过程交通事故等。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消防废水若收集不当,可能携带污染物进入周边水体。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工程阶段

环境要素

防治措施

施工期

大气环境

施工场地周边设置连续封闭围挡(高度≥2.5m);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密闭或篷布遮盖;场地内主干道路面硬化,每天洒水4~5次(干燥大风天气加密);临时堆土场和堆料场采取防尘网苫盖、定期洒水增湿;土方开挖回填避开大风天气(风速>5m/s时暂停),分层分段作业。措施实施后,施工场界TSP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水环境

施工场地内建设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和建筑施工;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中和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灌木林地浇灌,不外排。施工期废水全部回用或外运处置,****水库排放

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隔声罩或搭建临时隔声棚,振动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及午休时间(12:00—14:00)进行高噪声作业,确需夜间施工的须取得批准并提前公告;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路段限速(≤20km/h)、禁鸣喇叭。施工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可回收****公司,不可回收部分按**县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运往指定消纳场所;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隔油池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并规范处置,不在场内长期贮存

生态

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划定施工红线,禁止越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鸟类繁殖期(4~7月)进行高噪声作业;临时堆土场采取拦挡、苫盖、排水措施(堆土高度≤3.5m,四周设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施工期先行建设临时截排水沟,利用项目区北侧生态蓄水池兼具雨水调蓄及沉沙功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拆除临时设施、恢复植被,按设计完成场区绿化工程。水土流失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运营期

大气环境

①鸡舍恶臭: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

②鸡粪暂存及废水处理:鸡粪暂存间整体密闭负压集气,废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加盖密封、废气接入集气系统,收集废气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③设置2只基准灶头,配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60%),油烟经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水环境

场区内雨污分流。****处理站,采用“隔油+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过滤沉淀+紫外线消毒”工艺。废水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产生的液体粪肥(约1603.7t/a)全部委托****收集腐熟处理,作农肥使用,不设废水排污口,不外排至周边地表水体

声环境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基础采用隔振减振措施,设置风机房或隔声罩;泵座基础安装减振垫等

固体废物

鸡粪及垫料、饲料残渣、散落羽毛,委托**县****公司回收处理(年处理能力约12000t),作为商品有机肥和畜禽粪便堆肥的生产原料。病死鸡定期由****处理中心(**百奥迈斯****公司****公司)统一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动物医疗废物按《**省动物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浙农牧发〔2023〕13号)要求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跟踪监测

生态

场界种植高大乔木(**、银杏等)与灌木相结合的防护林带,场内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建筑物周边种植草坪和低矮灌木等

环境风险

编制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置应急物资及设施,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等

四、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

****项目位于**县洪畴镇和美村半山自然村,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防控;环境准入符合“四性五不批”、《**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6年修正)及相关行业环保政策要求。同时,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县洪畴镇和美村集体经济组织

单位地址:**县洪畴镇和美村半山自然村

联系人:王书记 联系电话:189****0066

环评机构名称:******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区三墩镇申花路792号开物创新大厦1号楼803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571- ****1215 邮箱:****@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九、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与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环评编制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13日。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2:****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县洪畴镇和美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6年10月30日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2-****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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