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训练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907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49070.00元
采购需求:****中心器材1批,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接采购人通知后,15天内完成产品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经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申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该项目供应商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14点30分 (**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广场1栋二单元408号
时间:2026年11月05日14点30分 (**时间)
地点:**市**区****广场1栋二单元408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蒲街道新蒲村长征大道中段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方式:0851-****4864
名 称:****
地 址:**市**区****广场1栋二单元408号
联系方式:0851-****8188/182****8256
项目联系人:罗娟、刘燕、刘希
电 话:0851-****8188/182****8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