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本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AI 光模块贴片与 CPO 封装生产建设项目 | **省**市**区现代工业港蜀新大道南一段568号B4栋2号 | **** | **迪**全****公司 | ****投资7000万元,租赁**市**区现代工业港蜀新大道南一段568号B4栋2号现有厂房,租赁面积约3560.62m2,改造建设10万级无尘生产车间,拟购置全自动锡膏印刷机、锡膏检测机、贴片机、回流炉、清洗机等生产及检测设备,搭建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万片光电模块的生产能力。 | 1、废气 有机废气:本项目针对产生有机废气的生产设备均为密闭设备,经过管道式集气罩负压抽吸,再经过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 20m 高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本项目针对产生颗粒物的生产设备均为密闭设备,经过管道式集气罩负压抽吸,再经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 20m 高排气筒。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通****处理厂处理达《**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处理厂”标准后进入**河。 3、噪声 选用先进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对产噪设备进行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运行管理措施。 4、固废 (1)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集中收集暂存,****公司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至回收单位。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 (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清洗滤渣、废胶针筒、废油及废油桶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2 | ******公司****实验室项目 | **省**市**区小微企业园同善桥路377号4层 | ******公司 | **柯邦****公司 | 本项目租用**市**区现代工业**片区小微企业园善桥路377号4层,租用面积500m2,将原有厂房改造建设****实验室,建设制样间1间、扫描间1间、ct间1间,主要购置便携式扫描电子显微镜1台、双盘自动抛光机1台、热蒸发镀膜仪1台、烘干箱1台、X射线检测设备1台,以上设备均不含淘汰类和限制类,设备能效水平均达到强制性能效标准2级水平。项目建成后,年出具岩心检测报告200份,岩屑检测报告1000份。 | 废气 (1)样品清洗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样品清洗烘干工序在通风柜内完成,通风柜收集效率高,按90%计算,废气经通风柜收集由排气筒通至顶楼“固定床干式化学吸附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样品镶嵌产生的废气:样品鑲嵌工序在通风柜内完成,通风柜收集效率高,按90%计算,废气经通风柜收集由排气筒通至顶楼“固定床干式化学吸附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抛光废水和生活废水、清洁废水。抛光工序出水外接布袋过滤装置进行预处理,过滤后抛光废水与生活污水、****园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河。 3、噪声 (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故障性噪声排放。 (2)项目生产设备的噪声源强值不大,通风柜风机安装消声器,设备在安装连接时采用合理的连接方式,从声源处避免噪声的远距离传播。 (3)优化设备布局,合理布置厂房内部平面布置,有效利用距离衰减,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项目仅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 4、固废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废无尘布、废一次性用具、水基抛光的废砂纸与绒布、废滤袋、过滤废物、废弃泥沙、水基废弃岩屑、水基废弃留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固废:危险废物需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废除油剂、废试剂瓶、沾染除油剂的废无尘布、油基抛光的废砂纸与绒布、油基抛光废水、废真空泵油、废活性炭和废吸附剂、油基废弃岩屑、油基废弃留样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6m2),危废间为**,并与有资质单位独立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交由其转运处置,规范记录台账,并每年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备案。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7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德源街道**大道北段221****环境局
联系电话:028-****1337 028-****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