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成渝地区**经济圈涪江流域(川渝毗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段)5个子项目勘察已由 **市****委员会以潼发改审〔2026〕202号、潼发改审〔2026〕203号、潼发改审〔2026〕204号、潼发改审〔2026〕205号、潼发改审〔2026〕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直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涪江流域(**坝段)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街道、群力镇、**镇、古溪镇;琼江流域(**段)面源污染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崇龛镇、柏梓镇、太安镇、花岩镇、小渡镇、寿桥镇、大佛街道;涪江流域(上和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上和镇、**街道、别口镇、**街道;毗卢寺河流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镇、米心镇;双江河流域面源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修复项目:双江镇、大佛街道、柏梓镇、崇龛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涪江流域(**坝段)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实施范围10929公顷。其中,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1346公顷、耕地水土流失治理180公顷、园地水土流失治理129公顷、生态缓冲带建设53公里,以及**坑塘湿地系统、水系连通、河湖岸带生态连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江河岸坡生态防护边坡水土流失防治等工程措施。琼江流域(**段)面源污染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实施范围23660公顷。其中,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2741公顷、水土流失治理(耕地)280公顷、水土流失治理(园地)60公顷、生态缓冲带构建36公里、养殖污水生态净化34公顷、江河岸坡生态防护35公里、河湖岸带生态连通16公里、河湖水质生态净化12公顷、清淤疏浚8公里、河道水生境修复4公里、**坑塘湿地系统4公顷、水系连通2处、退化林分修复30公顷、森林抚育17公顷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44公顷等工程措施。涪江流域(上和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红线范围8914公顷。其中,实施水土流失治理(耕地)380公顷、农田面源污染防治610公顷、岸坡生态防护长度35公里、生态缓冲带构建25公里、河湖岸带连通20公里,以及水质净化处理、河道水生境修复、养殖污水生态净化、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措施。毗卢寺河流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实施范围3274公顷。其中,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436公顷、水土流失治理(耕地)280公顷、岸坡生态防护长度9公里、生态缓冲带构建25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16户、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0公顷、水系连通工程5处,以及养殖污水生态净化、清淤疏浚、**坑塘湿地系统、河道水生境修复、森林抚育、退化林分修复、水土流失治理(园地)、水土流失治理(退化林)等工程措施。双江河流域面源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修复项目:项目实施范围2597公顷。其中,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1864公顷、水土流失治理(耕地)189公顷、退化林分修复 143公顷、水土流失治理(退化林)132公顷、水土流失治理(园地)118公顷、生态缓冲带15公里、江河岸坡生态防护4公里、以及河道水生境修复、河湖岸带生态连通、水系连通、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养殖污水生态净化等工程措施。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5104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合同估算金额: 706.16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服务:①按照现行工程勘察的技术标准与勘察规范等要求,完成该项目建设区域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全部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的初勘****设计所需的地形图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专项勘察、测绘等,以及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等》;②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一是提供项目技术设计书、技术报告、各等级控制点及图根控制点成果,同时根据设计需要开展高清0.2 正射影像、 1:2000或1:500地形的土地利用现状图、重点区三维,实施前重点区倾斜影像等;二是根据设计要求开展坑塘/水体清淤测绘成果:1:500 坑塘地形图(必要)、常水位/底高程(必要)、淤泥厚度分布图、清淤前后水下地形、淤泥方量计算书、清淤—回填土方平衡表像及修改并完善工程勘察成果等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三是项目竣工后开展项目竣工图测绘、实施后重点区倾斜影像、新增耕地核定举证、耕地质量检测矢量图层等③根据该项目建设的需要,为后续工程设计、施工、变更、竣工及质量保修阶段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2.5 勘察服务期限: 从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为止,其中从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通过审查的勘察成果资料。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有效的Ⅰ、Ⅱ项资质条件
Ⅰ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和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Ⅱ投标人应具备自然**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具有测绘资质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必须由勘察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黄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朱爱华 |
| 电 话: | 023-****4483 | 电 话: | 191****2247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潼****管理局 | ||
| 电 话: | 023-****23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