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 2027-2029 年法律顾问项目服务框架协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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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询比项目为****2027-2029年法律顾问项目服务框架协议(标段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持续强化企业法治建设,提升依法监管与科学决策水平,采购人需借助外部专业法律服务力量,弥补内部法务**在专业深度、响应时效及实务经验方面的不足。当前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审查、纠纷处置、合规咨询及诉讼代理等法律事务日趋复杂,若缺乏稳定、专业的法律顾问支撑,易引发合规、经济及声誉风险。通过公开采购方式引入优质法律服务供应商,可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实现风险事前防控、成本有效管控,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运行。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不断增强依法监管、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公司拟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法律顾问以及代理诉讼服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主要内容包含:****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法律事务口头、书面咨询,审查合同、协议类规范文本,对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分析和处理意见,就外部法律事务出具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本单位提供法律培训,代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活动。代理诉讼按件收费,其他服务按年收费。

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907999.78元人民币(含税,税率6%)。

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地点:****

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①当乙方出现违约,甲方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②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③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7-2029年法律顾问项目服务

服务

/

/

**省**市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份额分配原则如下:第1名候选人份额占100%。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份额比例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省**市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详见附件三 框架内收费标准),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 2.1.6 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事务所,****机关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度考核合格,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1月10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1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1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不得存在的情形二:

电子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询比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技术规范书: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满足,不允许负偏离。

商务规范书:对商务规范书进行应答或填写偏离表,不允许负偏离。。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1日 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04日 09时00分00秒(**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标书代写2026年11月10日 08时4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111884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区岐黄大道5号

地 址:

**省**市**区**路366号

邮 编:

745000

邮 编:

730030

联 系 人:

李永红

联 系 人:

闫胜胜,雷鸣、宋薇、李毅、李家乐、田彩霞、尹立鸣、许莹

电 话:

153****2122

电 话:

173****8762、199****993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公司**东口支行

账 号:

121********000********679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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