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量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第六批)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30日
项目概况
****计量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第六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3日 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计量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第六批)
预算金额:736.89万元
最高限价:736.89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1.08 |
1.08 |
电表类计量标准器具 |
数字多用表-1a,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2包 |
是 |
45 |
45 |
质量计量标准器具 |
质量比较仪-1a,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3包 |
是 |
76.33 |
76.33 |
质量计量标准器具 |
质量比较仪-4,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4包 |
是 |
216 |
216 |
质量计量标准器具 |
质量比较仪-1b,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5包 |
是 |
95 |
95 |
质量计量标准器具 |
质量比较仪-1c,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6包 |
是 |
89 |
89 |
质量计量标准器具 |
质量比较仪-1d,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7包 |
是 |
7 |
7 |
测力计量标准器具 |
标准测力仪-1a,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测力计量标准器具 |
标准测力仪-1b,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测力计量标准器具 |
标准测力仪-1c,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测力计量标准器具 |
标准测力仪-1d,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测力计量标准器具 |
标准测力仪-1e,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测力计量标准器具 |
标准测力仪-1f,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测力计量标准器具 |
标准测力仪-1g,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测力计量标准器具 |
标准测力仪-1h,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测力计量标准器具 |
标准测力仪-1i,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8包 |
是 |
23.11 |
23.11 |
质量计量标准器具 |
标准砝码组-3a,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9包 |
是 |
36.13 |
36.13 |
质量计量标准器具 |
标准砝码组-3b,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10包 |
是 |
3.83 |
3.83 |
质量计量标准器具 |
标准砝码组-3c,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11包 |
是 |
68.67 |
68.67 |
振动、加速度及转速计量标准器具 |
转速标准装置-1,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12包 |
是 |
38.97 |
38.97 |
振动、加速度及转速计量标准器具 |
发动机转速测量仪校准装置-4,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13包 |
是 |
31.67 |
31.67 |
其他力学计量标准器具 |
扭矩扳子检定仪-2,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14包 |
是 |
5.1 |
5.1 |
其他力学计量标准器具 |
扭矩扳子检定仪-4,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第7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逾期交货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与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逾期交货超过 15 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供应商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 15 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损失差额继续向供应商追偿。(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2包-第6包,第8包-第10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逾期交货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与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逾期交货超过 15 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供应商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 15 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损失差额继续向供应商追偿。(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11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逾期交货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与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逾期交货超过 15 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供应商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 15 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损失差额继续向供应商追偿。(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12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逾期交货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与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逾期交货超过 15 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供应商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 15 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损失差额继续向供应商追偿。(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13包、第14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逾期交货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与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逾期交货超过 15 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供应商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 15 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损失差额继续向供应商追偿。(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一)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三)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四)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包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七)依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2包: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3包: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4包: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5包: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6包: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7包: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8包: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9包: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10包: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11包:(一)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三)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四)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包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七)依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12包:(一)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三)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四)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包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七)依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13包: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14包: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第11包、第12包: (一)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二)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第2包-第10包,第13包、第14包: (一)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标书代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2日到 2026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2026年11月23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计量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第六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共分14包,兼投兼中。 第2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4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5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6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7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8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9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10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1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14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科研西路4号、**市**南路449号
联系方式:022-****7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方式:022-****7450-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苏彤、王梦霞
电 话:022-****7450-800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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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