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药监局大数据融合监管应用系统开发(2025年)项目咨询及密码方案编制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 四、服务要求 (三)管理要求1.服务人员中的第(2)、(3)项内容更改为“(2)拟派1名技术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具备信息化立项咨询或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类服务经验,具备密码方案编制或评估服务经验。(3)拟配备4名(含)以上的技术人员,其中,咨询工程师1(1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咨询工程师2(1人):具备密码方案编制或评估服务经验,具有信息通信技术类或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类或通信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信息安全咨询工程师(1人):具有信息通信技术类或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类或通信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信息化咨询工程师(1人):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具有信息通信技术类或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类或通信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附表三:商务评审表中技术负责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的评审细则更改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3分;2.具备信息化立项咨询或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类服务经验,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3.具备密码方案编制或评估服务经验,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注:1.第1项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第2、3项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或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参与的信息化项目立项咨询或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类、密码方案编制或评估服务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证明材料上应能体现对应人员姓名,如无法体现对应人员姓名的,须另行提供项目合同甲方单位出具的证明;2.须同时提供该人员在供应商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缴纳日期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一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加急标书代写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附表三:商务评审表中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评审细则更改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4人):1、咨询工程师1(1人,最高得3分):1)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得2分:2)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得1分。2、咨询工程师2(1人,最高得3分):1)具备密码方案编制或评估服务经验,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1分;2)具有信息通信技术类或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类或通信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3、信息安全咨询工程师(1人,最高得4分):1)具有信息通信技术类或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类或通信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2分。4、信息化咨询工程师(1人,最高得3分):1)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得1分;2)具有信息通信技术类或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类或通信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注:1.有证书要求的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有服务经验要求的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或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参与的密码方案编制或评估服务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证明材料上应能体现对应人员姓名,如无法体现对应人员姓名的,须另行提供项目合同甲方单位出具的证明;2.须同时提供该人员在供应商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缴纳日期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一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加急标书代写
3、原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更改为:“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9点30分(**时间)”、开启“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9点30分(**时间)”更改为:“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9点30分(**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9点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5、竞争性磋商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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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东路753号西塔
联系方式:关先生020-****6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方式:陈小姐020-****4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吴小姐
电 话:020-****4618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