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园区平台升级及数据交换共享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 10 月
目 录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园区平台升级及数据交换共享
3.预算金额:49.3万元
4.最高限价:49.3万元
5.采购需求:****园区平台升级及数据交换共享,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cn/)-政府信息公开-****开发区网站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等资料。
2.开标前半小时内到达磋商地点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不予接受。标书代写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5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市亚父街道旗山路6号
联系方式:高主任 0551-****957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东塘路83号
联系人:谈工
电 话:151****8081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等,将在“****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乡**台链接-****开发区”上统一发布,请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 3.1 |
采购人 |
**** |
| 3.2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7.2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或不召开 □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 |
| 8.1 |
询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1月6日17时00分 |
| 9.1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
| 12.1 |
磋商保证金 |
√不收取 |
| 13.1 |
磋商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 14.1 |
响应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份数: 壹 份正本, 贰 份副本。(响应文件份数及封装密封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不予接收)。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地点递交,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盖章); (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盖章)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 18.2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21.4 |
最后报价扣除 (本项目不采用)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
| 23.1 |
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1家以上 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确定成交供应商: √****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
||
| 27.1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书面 |
| 28.1 |
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 |
√供应商自行登录网站查看 √磋商现场告知 |
| 29.1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 30.1 |
代理费用 |
(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文件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 (4)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5)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现场据实支付(不开票)。 |
| 33.3 |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 联系电话:谈工、151****8081 通讯地址:**市东塘路83号 |
| 34 |
其他内容 |
/ |
| 34.2 |
社保证明材料 |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注: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 34.3 |
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 |
√无 □图纸 □光盘 □ 获取方式: 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录网站下载本项目附件。 |
| 34.4 |
重要提示 |
(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
| 34.5 |
解释权 |
(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章节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章节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标书代写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 34.6 |
其他补充说明 |
本项目评分内容中服务方案页码合计不得超过50页,否则作0分处理。 |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服务:系指除货物****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采购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管理部门:****政府指定的有****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政府****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要求。
4.资金落实情况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磋商文件构成
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7.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标书代写
8.2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乡**台链接-****开发区-招标采购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如存在委托生产制造模式,则该产品应获得委托方作为生产者(制造商)、被委托方作为生产企业(生产厂)的CCC认证证书。
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11.报价
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国价格法》。
11.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11.3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1.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磋商保证金
12.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3.磋商有效期
13.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标书代写
1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响应文件的制作
14.1本项目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签字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签字。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公章。
(2)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密封,形成密封的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标书代写
14.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5.1供应商应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15.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了响应文件,但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无效。标书代写
15.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至新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6.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6.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在开标地点提交。标书代写
16.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16.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封所有响应文件。
16.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采购文件****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标书代写
17.磋商小组
17.1本项****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7.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7.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8.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18.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18.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8.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标书代写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
18.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密封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标书代写
18.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8.3.4 异常低价响应审查。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磋商小组进行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18.3.5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和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8.4相关说明。
18.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18.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4.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8.4.4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8.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9.终止竞争性磋商
19.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0.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现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回复、未到磋商现场等情****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1.最后报价
21.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21.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1.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1.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2.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2.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3.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3.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4.编写评审报告
24.1评审报****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5.保密要求
25.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6.成交结果公告
26.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官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6.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7.成交通知书
27.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告知磋商结果
28.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9.履约保证金
29.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0.代理费用
30.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1.签订合同
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开。
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1.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2.廉洁自律规定
32.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2.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3.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3.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书面递交方式。
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
2.下列采购需求中:
(1)如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总局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 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 1 |
付款方式 |
数据完成共享与交换并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合格后付至完成合格量的80%;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 |
| 2 |
服务地点 |
**** |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
2025年4月,应急管理部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数据交换规范(2025年版)》(简称“部数据交换规范”),规范中明确了企业、化工园区、****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应具备和遵循的编码规则、数据字段、数据要求,****管理部门数据交换的基本要求及交换方式等。旨在****管理部门、化工园区和企业,按规范要求开展各级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的有关数据逐级接入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简称“部级平台”)。
2025年8月,****管理部《2025年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建设工作方案》及**省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接并汇聚数据有关工作,****应急管理厅基于“部数据交换规范”的基础上,结合**省实际应用场景,印发了《**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升级建设任务清单》(简称“省建设任务清单”)、《**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数据交换规范(2025 年修订版,试行)(简称“省数据交换规范”),其中:“省建设任务清单”****工园区的建设任务及时间节点要求;“省数据交换规范”针对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管控、封闭化管理、敏捷应急等功能模块提出了相应的编码规则、数据字段定义、数据质量要求,并明确了企业平台、园区平台与**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省级平台”)之间数据交换流程、数据格式、传输协议等基本要求。
根据《**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数据交换规范(2025 年修订版,试行)文件要求,本次需通过指挥信息网,****园区智能化管****管理部门信息化平台的物联感知数据及视频监控数据的交换共享服务,提供包含实时监测数据、视频监控数据、实时预警数据的交换共享。
三、采购需求
(一)新增“数据交换共享服务”
1、与**市应急局视频监控数据交换共享
按照《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以下简称“GB/T28181”)要求或视频软件开发工具包(以下简称“SDK”)方式,****园区公共区域(包含封闭化卡口监控、道路监控等,公共管廊关****园区内企业关键场所(企业大门口、**门、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管工艺的重点区域、硝酸铵仓库、中控室、消防泵房、危化品装卸区域等)的监控视频,通过指挥信息网上传至**市应急局视频平台中,逐级传输至**省应急厅视频平台,满足**省应急厅、**市应急局进行视频监控调阅的需要。
2、与**市应急局物联感知数据交换共享
****园区****集团物联网实时监测数据,通过指挥信息网上传至**市应急局物联网管理平台中,并逐级传输至**省应急厅物联网管理平台,具体数据交换内容如下:
(1****集团:涉及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管工艺的储罐、库房、装卸站台、气柜、库棚、硝酸铵仓库/储罐、能量集中区、装置等处的液位、温度、压力和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等的实时监测数据、报警数据。
(2)园区公共区域:包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实时探测数据、公共管廊的温度、压力、液位以及气体传感数据等。
(二)网络系统及配套设施
根据“省建设任务清单”和“省数据交换规范”文件要求,“****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和“**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视频监控数据和实时监测数据需要通过指挥信息网进行数据交换共享,本次需建设指挥信息专网及相关安全设备。
****园区物联网管控平台
建设园区物联网管控平台,实现园区物联感知数据的统一汇聚和共享传输,平台需具备以下功能:
1.园区级物联网管控平台,满足园区内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储罐、库房、装卸站台、气柜、库棚、硝酸铵仓库/储罐、能量集中区、装置等处的液位、温度、压力和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等的实时监测及报警数据采集、数据上传、报警机制配置、远程配置与控制、备份恢复、智能运维等功能。
2、数据监测模块包括数据中转、报表生成、redis数据库、PostgreSql数据库等组件服务;
3、平台支持工业物联网安全接入网关等设备接入,支持工业物联网安全接入网关设备类型、设备型号、运行状态、服务状态等功能查看;
4、平台支持显示企业传感器报警信息、报警原因、报警等级、主机设备信息等;具备报警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5、平台支持大屏可视化展示功能,内容包括接入企业数量、视频路数、物联网主机在线数量、报警总数、统计分析等信息;
6、平台开放实时数据、历史数据、报警数据的API接口,供第三方应用系统调用。
****园区监控管控平台及视频存储设备
1、监控管控平台
建设园区监控管控平台,实现园区视频监控数据的统一汇聚和共享传输,平台需具备以下功能:
1.****园区所有视频监控数据的统一管理,对接入的固定摄像机、布控球、移动终端等视频信号统一处理;
2.支持支持编码设备通过GB/T 28181协议、ONVIF协议等接入平台;
3.支持通过GB/T 28181与其他视频管控平台对接;
4.提供包含视频管理通道个数授权不少于200路。
5.平台要求具备较好的易学性、易安装、易操作、易修改性;
6.平台要求具有较好的数据可靠性及错误恢复能力;
7.支持分模块化架构,包括中心管理、流媒体、设备接入、用户接入、负载均衡、云存储、定位、数据库、智能分析等组件服务,具备视频浏览、定位、通话、报警联动、存储和运维管理等功能;
8.支持分布式部署用户接入、设备接入、流转发等服务,并支持服务均衡负载;
9.支持创建、删除、修改用户,分配用户角色及权限;
10.支持查询查看用户ID、名称、角色、最后登录时间等信息;
11.支持创建视频**分组,并支持为用户分配视频**;
12.支持查看设备在线状态、首次上线时间、最新上线时间等设备状态,并支持Excel表格导出;
13.支持1/2/4/8/9/10/13/16/25/36等多分屏浏览视频,并支持视频轮巡;
14.支持多级级联,并通过多级平台浏览视频;
15.支持对具备云镜功能的设备进行云镜控制;
16.支持单向喊话、双向对讲、伴音监听等功能;
17.支持视频解码上墙功能;
18.支持报警管理、报警接收与联动管理;
19.支持录像下载回放与图片预览等功能;
20.支持录像多级管理,可管理下级平台的录像;
23.支持故障告警;
2、视频监控储存
根据“省建设任务清单”和“省数据交换规范”文件要求,****园区视频监控平台存储时间不少于7天(含)进行视频存储容量的建设和扩容。
园区已建成投产1家危化企业,监控接入79路,但未存储,考****工园区扩区的实际情况,本次需配置11块6TB硬盘,共计66TB存储,可用存储7块硬盘,共计42TB,配置集中存储主机1台,满足120路监控存储不低于7天。
3、视频智能分析建设
化工园区风险点位多、作业场景复杂,传统视频监控仅能录像回看,依靠人工值守巡检存在覆盖面不足、发现滞后、人力成本高等短板。****园区需建设视频智能分析平台,对园区重大危险源、特殊作业区域、管廊、卡口等重点部位视频流进行 AI 实时解析,自动识别人员违章作业、区域入侵、明火烟雾等安全异常,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推动安全管控由“事后追溯”向“事前预防、事中干预”转变,****园区安全风险动态管控能力,****园区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水平。
四、清单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
| 一 |
新增“数据交换共享服务” |
|||
| 1 |
与**市应急局数据交换共享 |
|||
| 园区及企业视频监控数据 |
园区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数据 |
1 |
项 |
|
| 园区内重点企业视频监控数据 |
||||
| 2 |
与**市应急据数据共享交换 |
|||
| 园区及企业实时监测数据 |
园区公共区域实时监测数据 |
1 |
项 |
|
| 园区内重点企业实时监测数据 |
||||
| 二 |
指挥信息网及配套设施 |
|||
| 1 |
指挥信息网 |
1.指挥信息网专线电路,**化工园****管理局,50M,1年费用。 |
1 |
项 |
| 2 |
网闸 |
1.标准机架式设备,吞吐量≥300Mbps,并发连接≥2万条,视频并发数》40路(4M码流);延时<1ms;硬件配置:内网接口:≥4个千兆电口,外网接口:≥4个千兆电口;配置模块不少于:包括文件交换、FTP访问、数据库交换、安全浏览、安全传输、消息传输模块、视频传输;包含1年硬件质保及软件升级服务; |
1 |
台 |
| 3 |
防火墙 |
1.标准1U机架式设备,双电源;标准配置≥8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SFP光口; |
1 |
台 |
| 4 |
汇聚交换机 |
1.性能:交换容量≥6.7Tbps,包转发率≥200Mpps; |
1 |
台 |
| 5 |
六类非屏蔽跳线(40m) |
1.六类非屏蔽跳线 CAT6 U/UTP、40M; |
2 |
根 |
| 6 |
六类非屏蔽跳线(3m) |
1.六类非屏蔽跳线 CAT6 U/UTP、3M; |
4 |
根 |
| 7 |
辅材 |
1.包括不限于扎带、胶带、管材等完成设备安装所选的全部辅助材料。 |
1 |
项 |
| 三 |
园区物联网管控平台及其配套设施 |
|||
| 1 |
园区物联网管控平台 |
1.园区级物联网管控平台,满足园区内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储罐、库房、装卸站台、气柜、库棚、硝酸铵仓库/储罐、能量集中区、装置等处的液位、温度、压力和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等的实时监测及报警数据采集、数据上传、报警机制配置、远程配置与控制、备份恢复、智能运维等功能。 |
1 |
套 |
| 2 |
平台服务器 |
1.2颗处理器,核心≥10核,主频≥2.2GHz; |
1 |
台 |
| 四 |
园区视频汇聚平台及视频存储设备 |
|||
| 1 |
监控管控平台 |
1.****园区所有视频监控数据的统一管理,对接入的固定摄像机、布控球、移动终端等视频信号统一处理; |
1 |
项 |
| 2 |
平台服务器 |
1.CPU:配置2颗处理器,单处理器物理核心数≥8核,主频≥2.0 GHz; |
1 |
台 |
| 3 |
存储主机 |
1.视频监控数据存储磁盘阵列; |
1 |
台 |
| 4 |
6TB监控硬盘 |
1.6T企业级监控硬盘; |
11 |
块 |
| 4 |
视频智能分析 |
1、不低于48核ARM ****@1.6GHz处理器; |
1 |
台 |
| 5 |
六类非屏蔽跳线 |
1.六类非屏蔽跳线 CAT6 U/UTP、3M; |
4 |
根 |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维保、设备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线材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上述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2.1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 初审表 |
|||
| 序号 |
审查指标 |
审查标准 |
格式要求 |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2 |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 3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8.3.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 4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
| 5 |
磋商响应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 6 |
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 7 |
磋商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1条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 8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实质性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 9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 异常低价响应审查表 |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 1 |
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
(1)响应报价<全部通过初审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响应报价<通过初审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 (3)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如采购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的,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45%; (4****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提醒: (1)上述第(1)项至第(3)项数值计算,涉及总价、单价的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涉及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平均值为123.456元,即为123.46元;如平均值为80.126%,即为80.13%。) (2)上述报价均为供应商最后报价。 |
****小组要求,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
注:
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评审标准中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评审标准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评审标准中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2.3综合评分
2.3.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7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30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企业业绩 |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建设内容包含“省级接口数据对接”或“省级平台关系型数据交换共享”或“与省危化平台关系型数据对接”)信息化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 注:1.本项目对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建设内容等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 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 |
0-9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自2021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工园区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 注:1.本项目对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信息等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 |
0-6分 |
|
| 体系认证证书 |
供应商具有经****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下列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1个得 3 分,满分 9 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相关证书扫描件; (2)**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查询截图。 |
0-9分 |
|
| 人员配备 |
一、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子信息高级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 二、其他人员 供应商拟派项目组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智能化或信息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有一个得3分,中级职称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 注: (1)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 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公司配备人员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公司营业执照或隶属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
0-10分 |
|
| 对项目的理解和分析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背景概况、工作内容的理解与分析、对园区的了解情况、相关政策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1.内容深入全面、科学合理且具有深度,对相关政策要求把握准确细致的,得7<F≤10分; 2.内容理解基本全面,对相关政策要求把握基本准确的,得4<F≤7分; 3.内容理解不够全面,对相关政策要求把握不够准确的,得1<F≤4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0分 |
|
| 实施方案 |
结合本项目需求,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的团队管理、实施组织、实施计划、风险管理、后勤保障、系统测试、验收等内容综合评分。 1.内容全面且完整,重点突出。方案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准确、方案编制完整、现场调研全面专业,整体技术服务方案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的,得7<F≤10分; 2.内容完整,方案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准确、规划方案编制完整、现场调研正常开展,整体技术服务方案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F≤7分; 3.内容简单,思路和技术路线基本准确、规划方案编制无明显错误、现场调研开展有待完善,整体技术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F≤4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0分 |
|
| 质量控制 措施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1.质量保障措施详细完善,各工作节点及成果质量能有效保障的,得7<F≤10分; 2.质量保障措施详细较完善,各工作节点及成果质量能基本保障的,得4<F≤7分; 3.质量保障措施满足采购需求,各工作节点及成果质量不能保障的,得1<F≤4分; 4.本项未提供不得分 |
0-10分 |
|
| 进度控制措施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进度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1.进度保障措施详细完善,各工作节点及成果质量能有效保障的,得4<F≤6分; 2.进度保障措施详细较完善,各工作节点及成果质量能基本保障的,得3<F≤4分; 3.进度保障措施满足采购需求,各工作节点及成果质量不能保障的,得2<F≤3分; 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6分 |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 |
||
2.2.3分值汇总
(1****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小组成员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园区平台升级及数据交换共享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成交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服务名称: ;
1.2.2服务内容: ;
1.2.3服务质量: 。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
| 1 |
||||
| 2 |
||||
| 3 |
||||
| …… |
||||
| 总价 |
||||
1.4.1付款方式: ;
1.4.2发票开具方式: 。
1.5.1服务期限: ;
1.5.2服务地点: ;
1.5.3服务方式: 。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政府****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履行的具体时间。
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2.17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年 月 日
一、报价表格式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园区平台升级及数据交换共享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 磋商范围 |
全部 / 第 包 |
|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大写: 小写: |
| 备注说明 |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4.报价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园区平台升级及数据交换共享第 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园区平台升级及数据交换共享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 磋商范围 |
全部 / 第 包 |
| 最后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大写: 小写: |
| 备注说明 |
****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变动的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
| 磋商小组签字 |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
1.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磋商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2.报价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我**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3.我方同意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 1 |
||
| 2 |
(七)......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六、商务响应表
| 序号 |
商务条款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偏离说明 |
| 1 |
付款方式 |
|||
| 2 |
服务地点 |
|||
| 3 |
服务期限 |
|||
| … |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致:采购人
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
(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政府采购合同;
(2)未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
(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5)擅自变更、****政府采购合同。
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磋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添加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