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采购数字警务维保材料采购公告(二)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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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分局采购数字警务维保材料
品目

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区 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16: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11月23日 14:3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室标书代写
预算金额 ¥396.7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啸伟
项目联系电话 025-****5811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天印大道20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3****7000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府前东路9****广场E座1213-12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丁啸伟

项目概况

****分局采购数字警务维保材料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23 14: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分局采购数字警务维保材料

预算金额:396.7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6.77万元

采购需求:

****分局采购数字警务维保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30天,质保期1095天(自验收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方式: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首页点击供应商一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电子标书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2026-11-23 14: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供应商通****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cn)更正公告。

5.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天印大道2020号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1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府前东路9****广场E座1213-1216室

联系人:丁啸伟

联系电话:025-****5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啸伟

电话:025-****5811



附件:****采购文件.doc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30
招标公告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采购数字警务维保材料采购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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