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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7MA7ND22H9X | 建设单位法人:张魁 |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达坂** |
| ****市达坂****镇**街37号206房间 |
| ****100万千瓦风力发电市场化并网(配套储能)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达坂** 天润整装风场 |
| 经度:875227.271 纬度: 43289.0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29 |
| 乌环评审〔2022〕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34025.97 |
| 195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7MA7ND22H9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鲁木齐市城环****公司 |
| 916********724945J | 验收监测单位:**星辰****公司 |
| 916********944073Y | 竣工时间:2026-08-1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n/article/1322/ |
|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及配套输变电工程,属于**项目,非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类。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风力发电及配套输变电工程,属于**项目,非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类。 |
| 不涉及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投资634025.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20万元),在**市达坂**及**县建设。原环评批复总装机容量997.5MW,**145台单机容量6.25MW、7.5MW风电机组。**4座升压站(3座220kV,1座110kV),配套建设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255MW/1020MWh,以及相应的35kV集电线路、110kV和220kV送出线路(原批复总长56.12km)、进场及检修道路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634025.97万元,环保投资19520万元。实际总装机容量997.54MW,安装风电机组145台(总容量与批复基本一致,变化率0.004%)。实际建成4座升压站(其中A区、C区调整为110kV无人值守站;B区、E区建设为220kV有人值守站),实际配套储能总容量250MW/1000MWh。 |
| A区、C区: 升压站电压等级由220kV调整为110kV,属于电压等级降低,电磁环境影响减轻。 B区、E区: 升压站从原整体报告中剥离,单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获批(乌环评审[2023]56号、57号),已完成单独竣工环保验收,程序合法(E区电压由110kV升为220kV)。 2. 送出线路调整: 因升压站电压等级及电网接入要求,实际建设2条110kV线路,总长56.11km(原环评56.12km,变化率-0.02%)。线路走向局部优化,未新增进入新的生态敏感区(湿地公园及水源二级保护区),部分塔基仍位于原准保护区内,电磁环境影响减轻。 3. 各区域风机容量微调: 因可研、核准与环评阶段口径差异,A区、B区、E区内部容量分配有所调整,但总装机容量997.54MW(环评997.5MW)及风机总数145台未变,点位布局基本一致。 4. 站址微调与储能调整: 各升压站站址存在一定偏移,但均未超过500米且在原环评评价范围内,不新增敏感目标;储能系统总容量由255MW/1020MWh调整为250MW/1000MWh(减少约2%),配置比例仍保持25%、4小时,随风电容量匹配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发电及升压工艺: 批复要求项目总装机容量997.5MW,安装145台单机容量6.25MW、7.5MW风电机组。**4座升压站(1#西北山地、3#天润整装、4#能源**道为220kV,2#海为支油为110kV)。 2. 储能工艺配置: 要求按风电总容量的25%、4小时配置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合计255MW/1020MWh,分别接在各升压站的35kV侧。 3. 集电与送出工艺: 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通过2条送出线路(1条220kV线路16.78km,1条110kV线路39.34km)并网。 4. 环保工艺要求: 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变压器必须使用干式变压器(从源头消除漏油风险);升压站冬季采用电供暖;食堂油烟需经净化处理;危险废物需即产即清或安全暂存。 | 实际建设情况:1. 发电及升压工艺(优化调整): 实际总装机容量997.54MW,安装风电机组145台(总数不变,各区域机型分布微调)。实际建成4座升压站:A区(原3#)、C区(原1#)电压等级降为110kV无人值守站;B区(原4#)、E区(原2#)建设为220kV有人值守站(已剥离单独审批验收)。 2. 储能工艺配置(微调): 实际建设总容量250MW/1000MWh(减少约2%),各区域配置比例仍严格保持风电总容量的25%、4小时,均采用磷酸铁锂集装箱式布置。 3. 集电与送出工艺(随升压站调整): 实际建设2条110kV送出线路(祁庄盐北一线48.82km,金工柴西风一线7.29km),同塔双回架设,总长度56.11km。 4. 环保工艺落实: 位于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31台风机箱变均严格采用干式变压器;运营期采用电供暖,无人值守站无生活污水产生;危废处置、事故油池防渗等均按环保工艺要求落实到位。 |
| 1. 升压站电压等级及工艺变动: 因电网接入要求,A区、C区升压站电压等级由220kV降为110kV,工艺简化,电磁环境影响减轻;B区、E区升压站电压等级调整(E区由110kV升为220kV),但已单独编制环评报告表并获批验收,工艺合法合规。 2. 送出线路工艺变动: 因升压站电压等级调整,送出线路由原“1条220kV+1条110kV”调整为“2条110kV”,总长度基本持平(微减0.01km)。架设工艺由单回路调整为同塔双回,减少了走廊占地和塔基数量(塔基增加33基,属点状占地,已恢复植被)。 3. 储能配置工艺匹配: 储能总容量由255MW/1020MWh降至250MW/1000MWh,****风电场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的同步匹配优化,储能技术路线(磷酸铁锂)及接入工艺(35kV侧)未发生改变。 4. 区域风机容量及机型微调: 因可研、核准与环评阶段口径差异,A区、B区、E区内部容量分配和机型(6.25MW与7.5MW数量)有所优化调整,但总容量(997.54MW)和风机总台数(145台)未变,不改变风力发电的核心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与水源保护:避让**柴窝堡湖国家湿地公园;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临时堆场及排放污染物,升压站不得建在二级保护区内;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的变压器必须使用干式变压器。 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沉淀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拉运;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须经地埋式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A级标准后用于绿化或道路浇洒,冬季储存不外排。 大气与噪声防治: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六个百分百”控制;升压站采用电供暖,食堂油烟须经净化后达标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 2类标准。 固废与风险防范:设置防渗集油槽及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废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清运。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电磁环境: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电磁辐射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及水源地措施:选址已完全避让湿地公园。施工临建均在水源二级保护区外,未向保护区排污;位于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31台风机箱变全部采用了干式变压器。 废水与废气处置:本次验收的A区、C区110kV升压站为无人值守站,运营期不产生生活污水,且不设食堂;已单独验收的B区、E区220kV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设施处理后由****处理厂,食堂均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噪声及电磁防治:风电机组选用低噪声机型加基础减振,升压站选用低噪声主变并合理布局。验收监测表明,本次验收的2座110kV站及单独验收的2座220kV站厂界噪声均满足GB12348-2008 2类标准;各站围墙外及110kV线路下方工频电场(最高466.7V/m)、工频磁场(最高1.34μT)均远低于国家GB8702-2014标准限值(4000V/m、100μT)。 固废及风险防范:各升压站均建成60m3事故油池并落实重点防渗。已与**鑫****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危废即产即清或合规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备案编号:****),并配备了应急物资。 施工期环保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废水沉淀回用、固废集中清运;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全面进行了平整压实和撒播草籽植被恢复,经现场核查未发现水土流失或弃土弃渣随意弃置现象。 |
| 升压站电压等级及性质调整:因电网接入要求,A区、C区升压站电压等级由原环评220kV调整为110kV,从有人值守调整为无人值守站(因此运营期无生活污水和食堂油烟产生)。B区、E区升压站剥离单独审批,E区电压等级由110kV升为220kV。该变动使 A、C 区的电磁及声环境影响显著减轻,B、E 区已单独立项审批并验收,均合法合规。 送出线路参数变动:随升压站电压调整,送出线路由原批复的1条220kV+1条110kV调整为2条110kV线路,总长度由56.12km微调至56.11km(基本持平),局部走向优化,架设方式改为同塔双回。线路避开了湿地公园和二级水源保护区,电磁环境影响减轻。 站址及储能规模微调:A区、C区升压站站址存在微调,但均在原环评评价范围内,未新增敏感目标;储能总容量由255MW/1020MWh匹配风电场实际容量调整为250MW/1000MWh(减少约2%),配置比例(25%、4小时)及磷酸铁锂技术路线未变。 变动结论:以上变动主要为电压等级降低、线路走向优化及配套设施随主体工程的匹配微调。环保设施和措施均得到加强或优化(如干式变压器应用、无人值守站取消污水产生),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构成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管理与制度:严格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及环保专项档案;按规定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 排污许可与监测:项目运营期涉及生活污水、危险废物等,需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或明确不纳入管理的依据),并按环评要求制定运营期声环境、电磁环境及生态监测计划。 环境风险与应急: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 公众参与及信息公开: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在验收报告编制期间,通过张贴公示、网络公示等方式公开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其他专项要求:施工期落实鸟类保护措施(避开繁殖迁徙期、风机叶片警示涂装等);规范设置环保标识及安全警示标志;变更若构成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评。 | 实际建设情况:制度与档案管理:建设单****领导小组,建立了环保设施维护、危废管理、巡查巡检等制度。环保审批、监理记录、危废合同、监测报告等资料已实现“一项目一档案”规范化管理。 监测与排污许可:本次验收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完成电磁、声环境、油烟及废水监测,结果均达标。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工业废水、废气排放,无需申领排污许可证,已按规定纳入登记管理或免于办理。后续将按计划每年开展噪声和电磁环境监测。 风险防范与应急: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各升压站配备了灭火器、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已定期组织应急培训与演练。 公众参与及公示:验收期间通过发放问卷(发放55份,有效回收55份)和现场走访开展了公众意见调查,公众对环保工作满意度高,建设及调试期间无环境污染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其他措施落实:施工期避开了鸟类迁徙高峰,风机叶片采用了橙红与白色相间警示涂装;升压站及线路沿线规范设置了电磁防护、禁止烟火等警示标识;经核查,项目变动不构成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 |
| 变动定性结论:对照《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本项目虽存在升压站电压等级调整(A/C区降低、E区升高)、线路走向优化、站址微调及储能容量微调(减少约2%)等情况,但均属于环境影响减轻或未新增不利环境影响。 变动对管理的影响:A区、C区调整为110kV无人值守站后,运营期不再产生生活污水和食堂油烟,相应环保设施需求取消,环境管理更为简化;B区、E区升压站电压等级调整已剥离并单独办理环评审批及验收,程序合法合规。 结论:上述变动不构成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将工程变更情况说明及专家论证意见纳入验收报告附件,环境管理要求均已落实到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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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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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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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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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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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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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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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