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铭昊高端汽车金属零部件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1879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晓塘路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铭昊高端汽车金属零部件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变更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高新区智慧物流园**大道与幸福路交汇处 |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位于**高新区智慧物流园**大道与幸福路交汇处,该公司“****铭昊高端汽车金属零部件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于2024年11月19****环境局审批意见(潭环审(高新)〔2024〕28号)。为提高产品质量,公司拟投资3150万元在原环评设计的工艺基础上新增加碳氢清洗工序,增加部分原辅料、设备、工艺进行变更。项目变更后产能、产品方案不变。变更后主要原辅材料包括:冷镦线材、钢管(或铝管)、甲醇、氨气(液氨)、乳化液、冷镦油、淬火油、丙烷、氮气、碳氢清洗剂等;变更后生产工艺:上料、退火、拉拔、冷镦、机加工、冲压、热处理、清洗、回火、去毛刺、检查、包装;变更后主要生产设备:可控气氛箱式多用炉、回火炉、铝合金时效炉、铝合金固溶炉、清洗机、烘箱、流动光饰筛选清洗一体机、碳氢清洗机、加热炉、高频淬火加工线、冷镦机、拉丝机、冲压机、四柱液压锻压机、数控加工车床、面取机、倒角机、切断机、自动数控切管机、四轴激光切割机、圆锯机、铣床、磨床、研磨机、四柱下压式油压机、群基火花机、穿孔机、走丝线切割机、卧式带锯床、****中心等。项目预计于2027年1月前建成投入生产。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内排水管网。项目清洗废水经过厂内废水处理系统(双膜两级过滤系统)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纳入湘****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退火炉废气(天然气)、冷镦油雾废气收集接入一套静电净化(T1)设备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热处理油雾废气收集进入静电净化(T2)、碳氢清洗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油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限值要求,颗粒物、S02、NOx须满足《**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排放限值要求;氨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限值。机加工、抛丸、****设备处理后的粉尘在厂内无组织排放;热处理、机加工、抛丸、研磨、切割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同时,项目需执行**市与高新区蓝天保卫战、大气特护期污染防治、夏季攻势等其他有关规定。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降噪和减振等措施,确保南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东、西、北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收集的金属粉尘、废金属等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收集和贮存,外售时须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收集处置合同并建立台账。废滤膜、污泥、废液压油、废油桶、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废碳氢清洗剂及空桶、废活性炭、含油废手套(抹布)等各类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后分类存放并建立相关台账,并规范设立标识标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建设事故应急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如因管理不善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或引发环境纠纷,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