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油田****公司****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及公告
【详细信息】
| 粤环审〔2026〕211号 | |||||
| ****油田****公司****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
| 普通 | |||||
| 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 ****关于****油田****公司****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油田****公司****公司 |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914********309194N | |||||
| 孙建敏 |
| 身份证 |
| 2026年10月21日 |
| 2026年10月21日 |
| 长期 |
| **** |
| 有效 |
【正文信息】
****关于****油田****公司****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油田****公司****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你单位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位于**市******开发区中海石油****公司Y11-1堆场(固定刻度区)及中国海上石油平台和陆地井场的测井作业现场。项目主要内容为:
(一)在Y11-1堆场现有在用临时刻度区西北侧设置一处铁丝网围栏结构的固定刻度区,在刻度区中部建设一座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刻度间。在该刻度间内开展放射性测井仪刻度、放射源泄漏检测和放射性测井仪校验活动。主要包括:使用已许可的20枚Ⅲ类镅-241/铍源和19枚Ⅳ类铯-137源分别开展放射性测井仪刻度、放射源泄漏检测,年度刻度和泄漏检测次数均不超过40次;使用已许可的34枚Ⅳ类镅-241/铍源中子校验块分别开展中子测井仪稳定性校验、探测器比对校验,年度稳定性校验和探测器比对校验次数分别不超过24次、120次;使用已许可的8枚Ⅴ类镅-241源密度校验块开展密度测井仪稳定性校验,年度稳定性校验次数不超过24次。以上刻度、泄漏检测、校验活动在同一场所分时进行。该固定刻度区投入使用后,现有临时刻度区停止使用。
(二)在中国海上石油平台和陆地井场的测井作业现场开展放射性测井和中子测井仪探测器比对校验活动,作业地点不固定。其中,放射性测井活动使用已许可的20枚Ⅲ类镅-241/铍源和19枚Ⅳ类铯-137源,单名工作人员的年度放射性测井作业不超过25次;中子测井仪探测器比对校验活动使用已许可的32枚Ⅳ类镅-241/铍源中子校验块,年度探测器比对校验次数不超过60次。
二、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环境局的意见以及**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内容以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三、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流程和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四、 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辐射安全责任,确保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
五、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开展辐射工作活动须严格按照许可活动种类、范围以及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六、 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生态环境局负责。
七、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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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