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市迎宾大道下穿洛湛铁路段(K1+055~K1+205)涉铁段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GC-2026-11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市迎宾大道下穿洛湛铁路段(K1+055~K1+205)涉铁段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GC-2026-111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一共有5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委员会评审,4份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共否决1家投标人投标文件(其中1份投标文件未通过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 10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6年 11 月 2 日 00 时 00 分止),具体如下: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 | ****集团****公司 | ****公司 |
| 投标报价(万元) | 2069.2050 | 2070.300422 | 2071.346357 |
| 评分情况 | 98.0355 | 97.3336 | 97.2648 |
|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 李伟 | 吴晖 | 蔡鹏飞 |
| 执业证书编号 | 粤141********00993 | 湘143********01176 | 京144********04005 |
| 承诺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承诺工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 企业工程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 项目经理工程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人: 张工
地址:**市**区**一路23号天兴大厦23楼
联系电话: 020-****1090
招投标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建****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一路151号
联系电话: 020-****1843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