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桂(2026)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5916号、0005952号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批复(贵政函〔2026〕173号)

审批
广西-贵港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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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于同意办理桂(2026)**市不动产权第****916号、****952号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批复(****)
2026-10-23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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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办理桂(2026)**市不动产权第****916号、****952号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6〕2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办理位于**市**大道与**路交汇处西南角,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桂(2026)**市不动产权第****916号、****952号,共有实际用地面积为801.18㎡(折合1.202亩)的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算),补缴土地出让金128.1888万元(折合106.67万元/亩)。

二、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双方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应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如逾期缴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三、如****在批复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出让合同》,则该批复自动失效,且五年内不再受理该事项的申请。

请你局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桂(2026)**市不动产权第****916号、****952号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方案

****政府

2026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桂(2026)**市不动产权

第****916号、****952号宗地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方案

项目建设单位(个人)

****


项目名称及申请事项

桂(2026)**市不动产权第****916号、****952号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土地坐落

**市**大道与**路交汇处西南角


土地权属来源情况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土地用途

使用权类型

面积

终止日期


桂(2026)**市不动产权第****916号、****952号

商务金融用地/金融保险

划拨

801.18㎡

(折合1.202亩)

/


补办出让面积

801.18㎡(折合1.202亩)


规划情况

****机关

******局


实际使用面积

801.18㎡(折合1.202亩)


用地性质

商务金融用地


容积率

4.02


建筑密度

/


其他要求

******局于2026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桂(2026)**市不动产权第****916、****952号宗地划拨转出让规划情况的说明》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政府审批意见

一、同意****办理位于**市**大道与**路交汇处西南角,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桂(2026)**市不动产权第****916号、****952号,共有实际用地面积801.18㎡(折合1.202亩)的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算),补缴土地出让金128.1888万元(折合106.67万元/亩)。

二、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双方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应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如逾期缴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三、如****在批复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出让合同》,则该批复自动失效,且五年内不再受理该事项的申请。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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