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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中油气矿委托****进行“西南**盆地**气田蓬兴102井**组试采项目(**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南**盆地**气田蓬兴102井**组试采项目(**段)
(2)项目地址:**省**市**区、**县
(3)项目建设性质:**
(4)建设内容:**蓬兴102井站1座,试采规模60万方/天;**蓬兴102井至磨溪16-C1集气站集输管道(**段);管道沿线设置截断阀室2座。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川中油气矿
(2)通讯地址:**省**市**新区香林南路178号
(3)联系方式:王先生,0825-****11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联系人:刘工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028-****2774
四、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com/s/1lKV6xAagzY4mkEtpCngCXA 提取码: 6ua9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发送至邮箱****@qq.com。
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