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安旺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宜春-高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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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6158C/2026-****676
发布机构:
****环境局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分类:
****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10-30至2026-11-05,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330800

项目名称:

****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蓝坊镇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中心地理坐标:E115°27'22.44",N28°24'50.68"),属于**项目,****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生产车间及原料区、成品区、压滤间、生活区等配套设施。项目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经粗破、细破、筛分、水洗等工序生产机制砂石,建成后形成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26.6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要求。 严格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洗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场地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须确保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不得排入周边水体。 (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破碎、筛分粉尘须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管控:原料及成品堆场须密闭并配套喷淋抑尘设施;输送皮带实行封闭;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破碎机、振动筛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处置。沉淀池泥渣经板框压滤后,与除尘器收****砖厂制砖;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收集暂存于规范的危废暂存间(满足GB18597-2023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原则,危废暂存间、三级沉淀池等重点区域须落实严格防渗措施,一般生产区域做好地面硬化,防止污染物渗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六)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延50米。****政府及规划部门严控周边规划,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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