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名称:**国润电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住宅电梯安装与维保工程;
二、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工程承包范围为招标书所有条款规定的内容及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图纸内容和合同文件所要求完成的一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工作,且包括或不排除依据合同文件、法规、规范及标准、政府文件所要求的或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本项目全部电梯安装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三、工期
1 供货、安装及取证总工期120天(或按投标承诺工期,以最短的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1.1 售楼部 电梯:安装完成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验收取证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
1.2 1-2单元、2-1单元样板房临时 电梯:安装完成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验收取证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
1.3 1-1单元 电梯:安装完成时间为2027年7月15日;验收取证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
1.4 2-2单元、2-3单元、2-4单元 电梯:安装完成时间为2027年8月20日;验收取证时间为:2027年8月20日。
1.5 1-3单元 电梯:安装完成时间为2028年3月20日;验收取证时间为:2028年3月20日。
1.6 样板房电梯:到货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验收时间:安装完成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
1.7 施工日期为日历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1.8 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9 竣工日期为本合同单项工程经甲方、乙方、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之日,取得项目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之日。
2 在双方约定的合理期限内,乙方应遵从甲方的进度计划的要求,不得提出
额外要求。
3 因甲方原因导致开工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同意不再向甲方要求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不会再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四、联系方式:周经理,135****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