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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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30 17:3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789

传 真:0477-****789

通讯地址:鄂尔****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生活垃圾焚烧供热县域小型化项目

****经济开发区

****

**中海亚****公司

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280t/d(入炉焚烧量为230t/d)、餐厨垃圾20t/d、市政污泥40t/d,配置1台3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焚烧余热产生蒸汽部分自用,剩余部分外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垃圾焚烧主厂房、综合楼、地磅及地磅房、蒸汽管道、油脂储罐、污水处理车间、炉渣处理工房、生产消防水池等配套公辅、环保设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处理厂处理。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卸料平台、垃圾运输车辆、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垃圾渗滤液、空压站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软化水站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本项目建设一座污水处理车间,处理规模70m3/d,采用“预处理+UASB+两级A/O+MBR系统+纳滤(NF)+反渗透(RO)”处理工艺。冲洗废水、垃圾渗滤液、空压站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车间处理,软水系统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尿素制备、石灰浆制备、飞灰固化、除渣机水封用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经pH调节+混凝沉淀后进入污水处理车间“纳滤(NF)+反渗透(RO)”进一步处理。经反渗透处理后产生的浓缩液量约12.78m3/d,浓缩液经泵提升由管道至炉前垃圾进料斗上方喷嘴,经喷嘴回喷至炉前垃圾进料斗,随垃圾一起排入焚烧炉焚烧处置,不外排。反渗透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限值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车间地面、设备及车辆冲洗、绿化、洒水抑尘,不外排。

(二)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提出的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渗、密封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从源头上降低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同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管理。将焚烧主工房、垃圾池、集液沟、渗滤液收集池、卸料大厅、飞灰稳定化车间、飞灰暂存间、餐厨车间、污水处理车间、油脂储罐区、事故水池、机修间设定为重点污染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6.0m,K≤1×10-7cm/s;将地泵房、炉渣处理工房、尿素溶液制备间、石灰制备间、理化分析室、火炬放空分液罐等设定为一般污染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1.5m,K≤1×10-7cm/s。综合楼、生产消防水池1/2及水泵房、门卫、给水间、浴室、空压站、门厅、高低压配电间、电信间、消防控制室等地面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厂区布设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1口背景监测井,2口污染监控井。跟踪监测因子包括K+、Na+、Ca2+、Mg2+、HCO3-、CO32-、Cl-、SO42-、pH、氟化物、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石油类。包括GB/T14848表1中35项(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石油类。后续监测项目包括:前期监测中曾超标的污染物+石油类、砷、汞、六价铬、铅、镉。背景监测井监测频次为1次/年,污染监测井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共布设6个土壤污染跟踪监测点,一个背景对照点,5个污染监测点(1个柱状样、4个表层样),分别位于垃圾池、污水处理车间、飞灰稳定化车间、炉渣处理工房、油罐区周边以及厂区下风向处。初次跟踪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基本项目和pH、石油烃、铬,后续监测因子为前期监测中曾超标的污染物+砷、镉、六价铬、铅、汞、石油烃,柱状样监测频次1次/3年,表层样监测频次1次/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高设备,采取必要的临时性减振、降噪措施。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泵、压缩机、风机、空压机等。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空压机及各种风机等噪声较大的设备均置于室内隔声,室内布置,墙体内壁设置吸声结构,屋面采用复合隔声吸声屋面,加装隔音门窗,采用吸声砌体;高噪风机增设消声器,除尘风机及泵类设置单独基础或减震措施,强振设备与管道间采取柔性连接方式。经预测,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车辆尾气、运输道路扬尘。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施工地面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限制施工车辆车速、保持运输道路清洁;选用优质燃油,加强对施工设备、车辆的检修和维护。施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主厂房内餐厨处理生产线、焚烧主工房(垃圾贮存坑、渗滤液收集池等)及污水处理车间产生的恶臭,垃圾焚烧废气,炉渣装卸、贮存过程产生的粉尘,熟石灰、活性炭储罐、飞灰仓及飞灰螯合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化验室废气及交通运输废气等。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本项目焚烧炉烟气采用“3T+E燃烧控制+SNCR脱氮+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工艺处理达标后,由一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炉技术指标及焚烧尾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排放浓度需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要求;垃圾焚烧主厂房全封闭,设负压抽风捕集系统,集气送焚烧炉焚烧。卸料大厅微负压密闭结构,进、出口处设置射流空气幕,避免室外风造成臭味外溢,在大厅采用植物液“空间雾化处理工艺”进行除臭处理。垃圾池采用密封设计,垃圾池与卸料平台间设置自动卸料门,无车卸料时保证垃圾池密封,维持垃圾池负压,在垃圾池上方设置带过滤装置的抽风口,抽气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使坑内形成微负压。餐厨垃圾生产线位于主厂房内,为密闭车间,餐厨垃圾集料仓、分拣平台等配备集气罩,罩体上方设有除臭吸气口,吸气口与除臭系统的负压收集管道连接。未设置集气罩工序区域臭气将向负压区域富集,恶臭气体同主厂房垃圾池臭气一并经负压集气,收集的废气接入主厂房焚烧炉焚烧处理;本项目污水处理车间全封闭,调节池为地下全封闭,设排气孔,其他环节均密闭,考虑车间可能存在部分设备、工艺环节恶臭逸散,车间内设集气罩收集,罩体上方设有除臭吸气口,吸气口与除臭系统的负压收集管道连接,未设置集气罩工序区域臭气将向负压区域富集,收集废气经风机输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项目停炉检修时期等非正常工况下启动应急除臭系统和应急火炬,应急除臭系统采用“活性炭吸附除臭”工艺,垃圾****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应急除臭系统处理达标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车间厌氧罐沼气经应急火炬焚烧后排放。本项目焚烧炉停炉检修工况下,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飞灰稳定化车间密闭,配备1座10m3消石灰干粉仓、1座2m3活性炭罐及1座100m3的飞灰仓,各仓仓顶顶部均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搅拌机顶设置袋式除尘器,熟石灰、活性炭储罐、飞灰仓及飞灰螯合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入主厂房;炉渣从落渣口落入除渣机,由炉排落渣输送装置收集排入炉渣处理工房,炉渣处理工房密闭,并采取了湿除渣方式以减少粉尘污染。挥发性实验在通风橱下进行,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楼顶排放。本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必须建立焚烧炉运行状况以及焚烧尾气的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焚烧炉运行状况在线监测,焚烧炉尾气在线监测指标包括颗粒物、氮氧化物(以NO2计)、SO2、CO、HCl,另外显示炉膛内焚烧温度、压力、烟气湿度、出口氧气含量,烟气在线监测结果采用电子屏进行公示,****环境局联网。排气筒要求设置永久采样孔,安装采样监测用平台,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每月监测,二噁英类至少每年监测一次。另行每年在厂区下风向开展一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监测因子包括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二噁英、氯化氢、TSP、Hg及其化合物、Pb及其化合物、Cd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锑、铬(六价)、钴、铜、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书,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包括: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及****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餐厨预处理残渣、粗油脂、炉渣、渗滤液收集池污泥、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格栅渣、软水站废过滤介质、软水站废离子交换树脂、消石灰仓、活性炭仓袋式除尘器布袋、废包装袋、废空气滤芯等。报告书提出的一般固废处置措施包括:粗油脂预计产生量198.8t/a,暂存于油脂储罐内,外售**忠信再生****公司综合利用;炉渣在处理工房暂存,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的情况下,送****填埋场填埋处理;餐厨预处理残渣、渗滤液收集池污泥、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格栅渣、软水站废过滤介质、软水站废离子交换树脂、消石灰仓、活性炭仓袋式除尘器布袋、废包装袋、废空气滤芯等产生后掺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飞灰、烟气处理废布袋、污水处理系统废过滤介质、应急除臭系统废活性炭、飞灰仓及飞灰螯合搅拌机顶除尘器布袋、废矿物油、废油桶、在线监测废液、废铅酸蓄电池、实验室废液。根据报告书,飞灰经飞灰处理车间稳定化处理后,在灰仓暂存,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后,送****填埋场分区填埋处理。其他危险废物由密闭容器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本项目建有1座占地面积35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的建设、管理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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