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健康服务(药食同源)
预算金额:40.3200 万元(人民币)
最低限价(如有):40.3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服务要求 |
标的坐落 |
建筑面积(㎡) |
租期 |
| 1 |
1-1 |
健康服务(药食同源)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
| 注: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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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所有采购包的投标人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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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单位授权书(同时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补充说明: a.****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b.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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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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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标书代写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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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标书代写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标书代写 1.3投标截止时间的****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或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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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标书代写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标书代写 1.3投标截止时间的****机关/****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或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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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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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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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标书代写 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3、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⑤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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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联合体要求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方)不超过3个。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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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
标人加盖其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满足其他资格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明细 |
描述 |
| 1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标书代写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可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即满足本项资质要求;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联合体成员须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另行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存在上述情形,该供应商及其参与的全部联合体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
| 3 |
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标书代写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
| 4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5 |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的补充说明 |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当年在6月30日前需提交财务状况报告文件的,可提供上一年之前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视同满足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若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则须提供2026年1月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3)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
方式:在线获取,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进行实名登记,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缴费成功之后,即可在线下载标书,成功下载即为获取文件成功。(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技术,电话:****955011;注册如遇问题,请联系吴小姐,电话:0592-****26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3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开标厅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盛光路566号
联系方式:冯工 0592-****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林玮如、孔令垚 0592-****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玮如、孔令垚
电 话:0592-****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