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治疗车采购项目澄清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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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各位潜在供应商:

现针对****治疗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N2026-32-8137)作出如下澄清:

1、本项目采购文件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10.2款描述“取得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或文件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按医院相关付款流程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额全款。”修正为“每批次产品供货完成,取得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或文件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医院相关付款流程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该批次产品合同价款的全款。”标书代写

2、本项目采购文件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十五条描述的“取得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或文件后,乙方开具发票,按医院相关付款流程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额全款。”修正为“每批次产品供货完成,取得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或文件后,乙方开具发票,****医院相关付款流程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批次产品合同价款的全款。”标书代写

3、本项目采购文件 第四章评审办法 产品性能、技术指标评分标准描述的:标书代写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产品性能、技术指标

(30分)

评审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技术参数全部响应的得30分。

1.标记“☆”参数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每项扣2分;

2.非“☆”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二节“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中标记“☆”的条款,须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逐条描述响应/偏离情况,技术参数明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按照要求提供,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检验报告、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产品界面截图(图片)等,提供其中之一即可),未提供的,评审时视为技术参数不响应;提供的证明资料须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标记并标明对应页码。标书代写

修正为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产品性能、技术指标

(21分)

1、评审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技术参数全部响应的得21分。

(1)标记“☆”参数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每项扣2分;

(2)非“☆”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二节“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中标记“☆”的条款,须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逐条描述响应/偏离情况,技术参数明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按照要求提供,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检验报告、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产品界面截图(图片)等,提供其中之一即可),未提供的,评审时视为技术参数不响应;提供的证明资料须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标记并标明对应页码。标书代写

样品评审

(9分)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材质、制作工艺、性能以及临床的使用情况、操作的便捷性等进行综合评分(满分9分)。

(1)样品材质及制作工艺优越、技术性能突出、契合临床实际使用需要、操作便捷,得9分;

(2)样品材质及制作工艺优、技术性能稳定、基本满足临床使用需求、操作较为便捷,得7分;

(3)样品材质及制作工艺良好、技术性能较稳定、基本满足临床使用需求、操作较为便捷,得5分;

(4)样品材质及制作工艺一般、技术性能存在瑕疵,对临床的适用性、针对性一般,整体质量有待提升,得3分;

(5)样品材质及制作工艺非常一般、技术性能存在重大瑕疵,对临床的适用性、针对性一般,整体质量有待提升,得1分;

(6)样品整体质量太差或未提供得,不得分。

3、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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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 月 30 日

附件:澄清公告(签章).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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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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