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商人”)对**市**区**南路39号城市更新改造再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邀请合格申请人参加该项目。
招商内容
本次招商资产为**市**区**南路39号******厂区的部分不动产、设施设备及相关资产。
项目招商详情如下:
本次招商资产为**市**区**南路39号******厂区的部分不动产、设施设备及相关资产。
项目招商详情如下:
1. 项目名称
**市**区**南路39号城市更新改造再利用项目。
2. **运营期限
申请人可从5年、18年两种期限中选择同时接受或仅接受一种**运营期限。最终**运营期限以招商人上级单位批复为准。
**运营期限自招商人负责的改造工程完工,且双方完成资产标的实际移交的次日起,至招商人上级单位批复的**运营期限届满止。
3. 改造方式
申请人须在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且仅选择一种可接受的方式。
(1)改造方式一:招商人仅承担市政配套工程投资,其余由**方负责组织实施;
(2)改造方式二:招商人承担市政配套工程和**工程投资,其余由**方负责组织实施。
4. 起始年场地使用费参考值
“改造方式一”的起始年场地使用费参考值为3000万元(含增值税);
“改造方式二”的起始年场地使用费参考值为4000万元(含增值税);
申请人根据所选择的改造方式报价,各申请人可结合自身意愿及市场实际情况自主报价,即可高于也可低于上述参考值。
5. 场地使用费缴纳周期
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个支付周期须提前 10个工作日支付当期场地使用费 。
6. 场地使用费递增
采取固定场地使用费收取方式;场地使用费涨幅为每 3 年上涨 3% 。
项目简介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区**南路39号,北至**大街,南至**南街,****南路,西至厂区自****大学附属中学(**校区)。
本次招商范围内房屋证载建筑面积约为66900平方米。本项目最终场地使用面积以招商标的城市更新改造工程完工后招商人实际交付的面积为准。
资产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及与建筑物不可分割的装修、设备、设施、管道、线路等各项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修、照明设备等)。
项目位置示意图
招商范围示意图
注:
本项目招商价格与证载建筑面积、测绘建筑面积不挂钩,证载建筑面积及测绘建筑面积误差的,均不影响本项目招商价格。
项目改造完成后,当招商人最终确定实际移交的建筑规模发生变化时,按照招商人实际移交面积调整的比例同比调整“起始年场地使用费暂定价”。
2. **方式
招商人负责的改造工程完工后,交付**方实施改造装修、招商运营、**运营期满后交还。
3. 城市更新申报工作的分工
招商人是城市更新申报的实施主体,负责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编制、申报,牵头开展设计等工作;
**方根据**市、**区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提供产业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业规划、产业定位、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产出效率、业态组合、产业**储备、收益预测与经营绩效、运营管理等。提出编制建议、并协助招商人开展相关工作。
4. 城市更新工程建设期
如由招商人承担本项目城市更新改造建设工作,城市更新项目工程建设期暂定为自城市更新方案获批、项目具备施工条件起的18个月。
5. 经营场地交付
暂定在招商人负责的改造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个月内将完成本项目资产标的实际占有移交(即招商人向**方交付钥匙),按照移交程序和双方共同确认的《资产移交清单》进行移交。如采取分区(分期)移交方式的,按双方约定的分区移交方案执行。
6. 经营限制
经营业态不作限定,凡是政策法规允许的业态均可经营,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科研生产、办公、商业、酒店等。****政府相关规定、**区相关政策。
**方引入并经营的产业类型,须符合《****中心条例》确定的重点产业方向及**区现行产业政策支持范围,且不属于《**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或限制类项目。申请人需明确其所使用物业的产业类别、引入路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所列的经营业态和用途,作为《框架协议》中规定的使用用途。申请人规划的产业相关内容由双方在《框架协议》中进行约定。
负面清单:本项目**方不得经营违法违规业态;不得经营可能危及厂区安全、保密管理或影响招商人正常生产的业态;****医院、养老、幼儿园业态。
7. 项目图片
公告及购买招商文件事项
1.公告及购买招商文件时间
2026年 10 月 30 日至2026年 11 月 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 购买地点
现场购买地点位于**市**区西大望路15号4号楼首都实业14层,或通过招商公告发布的电子邮件地址远程购买。
3.购买条件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上述文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远程购买时请将相关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提交上述材料后可购买招商文件,购买时填写招商文件购买登记表。
4.联系人
联系人:
李然、唐宁
电 话:
185****3051、134****0527
邮 箱:
****@bjjhhn.com、****@bjjhhn.com
5.招商文件购买
申请人在购买时间内购买招商文件。
招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银行信息:
户名:****
账号:2000 0009 6612 0000 5188 765
开户 行:**银行**支行
注:汇款时请写备注“项目名称+购买招商文件”
6.公告发布
本项目招商公告同时发布在权易汇官网(http://www.****.com)及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网站。
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外商独资或控股的企业(包括非外商独资或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等)或有限合伙制企业(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2) 遵守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3)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3家企业;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信用中国”(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公司**中(如有),未出现过成交后弃标、因违约被解除合同或提前退出的等行为;****公司之间不存在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未因经营行为****公司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5)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2.资金实力
(1) 申请人应提供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2) 申请人无法提供202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可将申请人、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名下财产合并核算,合并后财产总价值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应一并提交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证明、结婚证及财产价值、权属证明等可核验文件;材料不全或无法核验的,视为无效;
(3)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应能够单独满足上述资金实力要求。
3.业绩要求
(1) 非自用的申请人须拥有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 10000 平方米的科研生产、办公、文化、旅游、体育、商业、酒店、公寓等项目投资或运营管理案例;自用的申请人须拥有一个正在使用的建筑面积不低于 5000 平方米的自用办公 / 科研 / 生产案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成员业绩均可使用)
(2) 除申请人业绩以外,****公司、分支机构、****公司(占有 51% ****公司)或申请人实际控制人(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公司章程、企查查网站 www.****.com 的相关截****公司投资或运营管理的业绩均可以使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保证金事项
遴选活动安排
招商代理人:****
日期: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南路39号城市更新改造再利用项目招商公告.pdf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李先生 185****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