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浔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原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审批
安徽-合肥-庐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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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24MA8PJ9MP77马维华
牛国会**省**市**县
********开发区****化工园内的区块三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原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13-C2613-无机盐制造
******县 ******化工园
经度:117.477222 纬度: 31.121667****环境局
2023-06-25
环建审〔2023〕36号****0124MA8PJ9MP77001V
2025-11-1030000
1197****
****0124MA8PJ9MP77******公司
913********4901343**尚石****公司
****0303MA3MP6MN302025-05-10
2026-09-282026-10-29
网站http://www.****.com/html/show-177.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为无机盐制造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为无机盐制造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期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9752t电池用硫酸钴,8336t精制氯化钴,2564t电池用硫酸锰的生产能力一期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9752t电池用硫酸钴,8336t精制氯化钴,2564t电池用硫酸锰的生产能力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浸出工段生产工艺主要为投料、浆化、浸出、压滤及袋式过滤、除铁、洗渣(三级逆流洗涤/压滤)等工序;萃取工段生产工艺主要为P204萃取除杂、P507萃钴、Cy272萃锰等工序;蒸发工段生产工艺主要为电池用硫酸钴、精制氯化钴MVR蒸发结晶(预热、MVR蒸发、冷却结晶、离心、包装)、电池用硫酸锰蒸发结晶(预热、蒸发结晶、离心、干燥包装)。浸出工段生产工艺主要为投料、浆化、浸出、压滤及袋式过滤、除铁、洗渣(三级逆流洗涤/压滤)等工序;萃取工段生产工艺主要为P204萃取除杂、P507萃钴、Cy272萃锰等工序;蒸发工段生产工艺主要为电池用硫酸钴、精制氯化钴MVR蒸发结晶(预热、MVR蒸发、冷却结晶、离心、包装)、电池用硫酸锰蒸发结晶(预热、蒸发结晶、离心、干燥包装)。
项目生产工艺未变动,生产设备主要为槽罐设施总容量均有所减小,不影响产品的产能,也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处理:(1)工艺废水:P507萃余废水(硫酸铵镁废水)采取“预处理(聚结除油+树脂除油+化学除重+袋式精滤)+MVR蒸发”处理;Cy272萃取废水(氯化铵废水)采取“预处理(聚结除油+树脂除油+化学除重+袋式精滤)+MVR蒸发”处理,废水MVR蒸发产生冷凝水与母液干化的蒸汽冷凝水一起经“超滤+袋滤+二级RO+脱氨阳床”处理,处理后净化水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的限值要求排出车间,最终与生活污水、新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冷却循环排水统一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以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企业总排口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处理****电厂和园区企业,不对外环境排水。(2)污水站浓水回用至浸出车间原料浆化、逆流洗涤等工序以及废气喷淋等工序用水。(3)主产品线蒸发产生的蒸汽冷凝水主要回用至碳酸钙调浆和配酸等工序,不外排。(4)地面冲洗废水回用至原料浆化工序,不外排。(5)设备冲洗废水回用至原料浆化工序,不外排。(6)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7)新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高盐废水)****园区污水处理厂。(8)废气喷淋废水收集后,送母液干化工序处理,不外排。(9)化验废水收集后,回用至原料浆化工序,不外排。(10)初期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池收集后,通过泵送至原料浆化工序,不外排。(11)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电厂和园区企业,不外排。 2、废气处理:(1)粗制氢氧化钴投料粉尘通过密闭投料间以及料罐微负压收集后与轻质碳酸钙投料粉尘通过料罐微负压收集后,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2)浸出废气及硫酸储罐废气经过集气管负压收集、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一级水喷淋+二级氢氧化钠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DA002排气筒排放。(3)酸碱配制槽废气、萃取废气、盐酸储罐废气、氨水储罐废气及危废库废气经过集气管负压收集、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一级水喷淋塔+一级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DA003排气筒排放。(4)硫化钠除重废气(硫化氢)、硫酸钴溶液蒸发不凝气(含硫酸雾)、氯化钴溶液蒸发不凝气(含氯化氢)、硫酸锰溶液蒸发不凝气(含硫酸雾)、氯化铵废水蒸发不凝气(含氯化氢、氨气)、硫酸铵镁废水蒸发不凝气(含硫酸雾、氨气)经过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采用1套一级水喷淋+二级氢氧化钠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DA004排气筒排放。(5)硫酸锰产品及杂盐干燥包装粉尘通过集气管负压收集后分别采用1套一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根23m高DA005排气筒排放。(6****实验室废气经过通风橱收集后采用1套“一级水喷淋塔+一级氢氧化钠碱液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7)食堂油烟经过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 3、固废处置:(1)一般固废:一般废包装****公司综合利用。(2)危险废物:废滤布、化学品废包装、废RO膜、杂盐、三相渣、废活性炭、废树脂、废机油、废油桶、实验废物、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中,按要求进行密闭包装后,定期委托****或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除铁滤渣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 1997~GB5086.2 1997)认定性质,如属于危废则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除铁滤渣暂时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和处置,危废库面积约364m2。(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4、地下水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中心、生产厂房、危废暂存件、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储罐基础至防火堤间的一般污染区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结构,抗渗混凝土面层采用P6、100mm厚C30抗渗混凝土;一般防渗区:原料仓库、综合仓库、公用工程车间、预留车间等,以结构防渗为主,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一般污染防治区地面防渗区域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机构,抗渗等级不小于P6,厚度不应小于120mm。一般污染防治区内的检修作业区面层宜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面层,抗渗等级不小于P6,厚度不应小于180mm。简单防渗:厂区道路、中控楼、综合楼等,简单水泥硬化。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设置1座1500m3的初期雨水池,设置1座1000m3事故池,本项目原料罐区设置1米高围堰,双氧水罐区围堰有效容积为72.45m3,氨水罐区围堰313.48m3,浓硫酸罐区围堰有效容积为256.00m3,盐酸罐区围堰有效容积为85.13m3。围堰总有效容积727.06m3。 6、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使厂界噪声达标。1、废水处理:(1)工艺废水:工艺废水主要为P507废水和Cy272废水,工艺废水经“活性炭柱吸附除油+化学除重+袋式精滤”预处理+蒸发处理系统”产生蒸汽冷凝水,废水MVR蒸汽冷凝水与母液干化蒸汽冷凝水一起经过“阳离子+阴离子树脂交换设备”(2套,一用一备)处理,处理后的净化水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的限值要求排出车间,最终与生活污水、新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高盐废水)、冷却循环排水统一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以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企业总排口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处理****电厂和园区企业,不对外环境排水。(2)污水站浓水(高盐废水)回用至浸出车间原料浆化、逆流洗涤等工序以及废气喷淋等工序用水。(3)主产品线蒸汽冷凝水主要回用至碳酸钙调浆和配酸等工序,不外排。(4)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回用至原料浆化工序,不外排。(5)设备冲洗废水收集后,回用至原料浆化工序,不外排。(6)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7)新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高盐废水)****园区污水处理厂。(8)废气喷淋废水收集后,送母液干化工序处理,不外排。(9)化验废水收集后,回用至原料浆化工序,不外排。(10)初期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池收集后,通过泵送至原料浆化工序,不外排。(11)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电厂和园区企业,不外排。 2、废气处理:(1)粗氢氧化钴投料粉尘采用负压料罐收集,碳酸钙投料粉尘采用负压料罐和微负压封闭投料间收集,收集后采用1套一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与环评及批复一致。(2)浸出废气、酸洗废气及硫酸储罐废气经过集气管负压收集、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一级水喷淋+二级氢氧化钠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DA002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高度降低了2m,调整为21m;排气筒内径由0.45m调整为0.588m。其他与环评及批复一致。(3)酸碱配制槽废气、萃取废气、盐酸储罐废气、氨水储罐废气及危废库废气经过集气管负压收集、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一级水喷淋塔+一级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DA003排气筒排放;DA003排气筒高度降低了2m,调整为21m,排气筒内径由0.80m调整为0.98m。其他与环评及批复一致。(4)硫化钠除重废气(硫化氢)、蒸发不凝气夹带的硫酸雾、氯化氢及氨气经过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采用1套一级水喷淋+三级氢氧化钠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DA004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高度降低2m,调整为21m,排气筒内径由0.25m调整为0.588m;废气处理系统增加了一级氢氧化钠碱液喷淋塔,废气处理系统风机1台改为一用一备。其他与环评及批复一致。(5)硫酸锰产品干燥粉尘通过集气管负压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收尘器处理,杂盐干燥粉尘通过集气管负压收集后采用1套****设备处理,共用1根26m高DA005排气筒排放。DA005排气筒高度增加了3m,调整为26m;杂盐干燥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变动为二级****设备处理。其他与环评及批复一致。(6****实验室废气经过通风橱收集后采用1套“一级水喷淋塔+一级氢氧化钠碱液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DA006排气筒高度不变,圆排气筒(内径0.4m)改为方形排气筒,排气筒外径为0.6*0.48m,折算后排气筒内径为0.58m。其他与环评及批复一致。(7)暂未建设食堂。阶段性验收暂不包括食堂油烟的验收。 3、固废处置:(1)一般固废:一般废包装****公司综合利用。(2)危险废物:废滤布、化学品废包装、杂盐、三相渣、废活性炭、废树脂、废机油、废油桶、实验废物(含在线监测废液)、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中,按要求进行密闭包装后,定期委托****或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根据《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6年版)》,本项目除铁滤渣为钴精炼过程产生的钴渣(以粗氢氧化钴为原料,湿法冶炼生产钴盐过程产生的浸出渣和除铁渣),被列入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危废库面积约364m2。除铁滤渣被列入2026年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废RO膜不在产生,在线监测废液原环评未识别,本次验收以验带变进行补充至实验废物类别中;其他与环评及批复一致。(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4、地下水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中心、生产厂房、危废暂存件、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储罐基础至防火堤间的一般污染区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结构,抗渗混凝土面层采用P6、100mm厚C30抗渗混凝土;一般防渗区:原料仓库、综合仓库、公用工程车间、预留车间等,以结构防渗为主,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一般污染防治区地面防渗区域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机构,抗渗等级不小于P6,厚度不应小于120mm。一般污染防治区内的检修作业区面层宜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面层,抗渗等级不小于P6,厚度不应小于180mm。简单防渗:厂区道路、中控楼、综合楼等,简单水泥硬化。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设置1座1500m3的初期雨水池,设置1座1000m3事故池,本项目原料罐区设置1米高围堰,双氧水罐区围堰有效容积为72.45m3,氨水罐区围堰313.48m3,浓硫酸罐区围堰有效容积为256.00m3,盐酸罐区围堰有效容积为85.13m3。围堰总有效容积727.06m3。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6、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使厂界噪声达标。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1)废水处理变动:工艺废水除油工艺由“聚结除油+树脂除油”变动为“活性炭柱吸附除油”;MVR蒸发浓缩产生的蒸汽冷凝水同母液干化蒸汽冷凝水经过“超滤+袋滤+二级RO+脱氨阳床”深度处理变动为“阳离子+阴离子树脂交换设备”(2套,一用一备)深度处理,变动前后废水量及污染物排放量未变化;生活污水增加了1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属于环保措施提升改进;废气处理变动:杂盐干燥粉尘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变动为1套二级****设备处理,变动后净化效果一致,废气能够达标排放,未增加废水排放,不增加污染物的排放,对大气环境不利影响不变;硫化钠除重废气及MVR蒸发不凝气采取“一级水喷淋+二级氢氧化钠碱液喷淋”处理变动为“一级水喷淋+三级氢氧化钠碱液喷淋”处理,可以进一步降低硫化氢的排放,属于环保措施提升改进。以上均未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无重大变动。 (2)本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不涉及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无重大变动。 (3)本项目DA002、DA003、DA004排气筒高度均由23m降至21m,排气筒降低高度均为8.70%,均未超过10%,且排气筒排放口类型均为一般排放口;DA005排气筒高度由23m调整至26m,排气筒高度增加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排气筒内径增加但废气风量不变,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均未增加。无重大变动。 (4)本项目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情况,无重大变动。 (5)本项目固废中除铁滤渣被列入2026年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废RO膜不在产生,在线监测废液原环评未识别,本次验收以验带变进行补充至实验废物类别中。本项目固废利用处置方式无变动,不涉及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情况,无重大变动。 (6)本项目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计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情况,无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在线监测:企业设有1个废水总排口、1个车间排放口和1个雨水排放口。企业废水总排口DW001设置流量、pH、COD、氨氮在线监测,车间排放口DW002设置总钴、总锰、总镍在线监测。 2、规范化排污口:根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文件的技术要求,企业所有排放口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排污口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公布图,同时对污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对治理设施安装运行监控装置。 3、环境防护距离:按《报告书》要求,厂界外设置150m环境防护距离。你公****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项目。 4、排污许可: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启动生产设施时,应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配备相应的物资与设备,在系统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并开展事故模拟与应急演练检验,在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1、在线监测:企业设有1个废水总排口、1个车间排放口和1个雨水排放口。企业废水总排口DW001安装有流量、pH、COD、氨氮在线监测,车间排放口DW002安装有总钴、总锰、总镍在线监测。2026年9月22日,****车间废水排放口、废水总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已通过验收,由**省****公司报送《****车间废水排放口、废水总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验收资料》,并在******分局备案。 2、规范化排污口:(1)企业设有1个废水总排口、1个车间排放口和1个雨水排放口,均已设置规划化环保标识牌。(2)设置了6套废气处理设施和6个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放口类型均为一般排放口。各废气排放口已设置便于采样、监测并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采样口和采样平台,并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3)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为**危废库,该危废库已形成较规范的环保标识。 3、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综合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向外延伸150m范围。环评阶段在项目厂界150m范围内有7户**村居民,根据2026年9月15日龙****办公室《拆迁完成情况说明》,现环境防护距离内的全部居民住宅、安置工作已落实到位,搬迁后本项目综合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居住,符合环保要求。 4、排污许可:公司目前已于2025年11月10日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0124MA8PJ9MP77001V,行业类别为无机盐制造。证书有效期为2025-11-10 至 2030-11-09。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于2025年10月编制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版)》,并于2025年10月14日通过了******分局的备案,备案号340124-2025-0438-H,企业风险等级为“重大[重大-大气(Q3-M3-E2)]+[重大-水(Q3-M2-E2)]”。
无变动情况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石油类(吨/年) 总镍(吨/年) 总锰(吨/年) 总锌(吨/年) 总铜(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硫酸雾(吨/年) 氯化氢(吨/年) 氨(吨/年) 硫化氢(吨/年) 钴及其化合物(吨/年) 锰及其化合物(吨/年)
0 16.8729 0 0 0 16.873 16.873
0 4.8299 0 0 0 4.83 4.83
0 3.402 0 0 0 3.402 3.402
0 0.0531 0 0 0 0.053 0.053
0 3.677 0 0 0 3.677 3.677
0 0.0211 0 0 0 0.021 0.021
0 0.0084 0 0 0 0.008 0.008
0 0.0143 0 0 0 0.014 0.014
0 0.0211 0 0 0 0.021 0.021
0 0.0135 0 0 0 0.013 0.013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115 0 0 0 0.011 0.011 /
0 0.1267 0 0 0 0.127 0.127 /
0 0.0745 0 0 0 0.074 0.074 /
0 0.63 0 0 0 0.63 0.63 /
0 0.2268 0 0 0 0.227 0.227 /
0 0.0034 0 0 0 0.003 0.003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蒸发和环保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设施(站) 蒸发和****处理站排放口总钴、总锰、总镍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的限值要求 工****处理站“活性炭柱吸附除油+化学除重+袋式精滤”预处理后进入MVR蒸发浓缩,MVR蒸发浓缩产生的蒸汽冷凝水同母液干化蒸汽冷凝水经过“阳离子+阴离子树脂交换设备”(2套,一用一备)深度处理后排出车间 验收监测期间,车间废水排放口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因子总镍、总锰、总钴,监测频次连续2天,4次/天
2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综合废水混合设施 ****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以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企业总排口间接排放标准 蒸发和环保处理车间处理后的净化水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新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以及经化粪池及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均达****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监测点位:厂区废水总排口DW001,监测因子: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全盐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钴、总镍、总铜、总锌、总锰、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石油类、动植物油、硫化物,监测频次:连续2天,4次/天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投料粉尘处理设施 有组织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4和表5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粗氢氧化钴投料粉尘采用负压料罐收集,碳酸钙投料粉尘采用负压料罐和微负压封闭投料间收集,收集后采用1套一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监测点位:投料粉尘排气筒DA001,监测因子:低浓度颗粒物、钴及其化合物,监测频次:连续2天,3次/天
2 浸出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4和表5排放限值要求 浸出废气、酸洗废气及硫酸储罐废气经过集气管负压收集、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一级水喷淋+二级氢氧化钠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监测点位:浸出车间废气排气筒DA002,监测因子:硫酸雾,监测频次:连续2天,3次/天
3 萃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硫酸雾、氯化氢、氨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4和表5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酸碱配制槽废气、萃取废气、盐酸储罐废气、氨水储罐废气及危废库废气经过集气管负压收集、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一级水喷淋塔+一级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监测点位:萃取车间废气排气筒DA003,监测因子:硫酸雾、氯化氢、氨气、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连续2天,3次/天
4 蒸发和环保处理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硫化氢、硫酸雾、氯化氢、氨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4和表5排放限值要求 硫化钠除重废气(硫化氢)、蒸发不凝气夹带的硫酸雾、氯化氢及氨气经过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采用1套一级水喷淋+三级氢氧化钠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监测点位:蒸发和环保处理车间废气排气筒DA004,监测因子:硫化氢、硫酸雾、氯化氢、氨气,监测频次:连续2天,3次/天
5 干燥废气处理设施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4和表5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硫酸锰产品干燥粉尘通过集气管负压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收尘器处理,杂盐干燥粉尘通过集气管负压收集后采用1套****设备处理,共用1根26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监测点位:干燥废气排气筒DA005,监测因子: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监测频次:连续2天,3次/天
6 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 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氨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4和表5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以及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实验室废气经过通风橱收集后采用1套“一级水喷淋塔+一级氢氧化钠碱液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 监测点位:实验室废气排气筒DA006,监测因子:颗粒物、氨气、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连续2天,3次/天
7 无组织废气设施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5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标准 (1)工艺中选用的阀门、设备等均采用了密封性能好的设备,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量。(2)为了防止装置区各密封泄漏点泄漏,引进了国际先进的生产装置和技术,采取了严格密封措施,防止了无组织排放。 监测点位:厂界上风向2~50m范围内设置1个参照点,厂界外下风向10m范围内的设置3个监控点,在萃取车间门口通风口外1m,距离地面1.5m以上位置设置1个监控点;监测因子:厂界处颗粒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氨气、硫酸雾、氯化氢、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萃取车间门口通风口外1m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连续2天,3次/天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优先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了合理布局,并采取了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 监测点位:东西南北厂界外1米处;监测因子:等效A声级;监测频次:昼夜间监测1次,连续2天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重点防渗区:罐区、浸出车间、萃取车间、蒸发和环保处理车间、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库、车间集水池、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水池等;一般防渗区:检测中心、公辅车间、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成品仓库、原料和副产品库等;简单防渗区:综合办公楼、中央控制室、变配电室、停车场、厂区道路等一般地面硬化 重点防渗区:罐区、浸出车间、萃取车间、蒸发和环保处理车间、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库、车间集水池、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水池等;一般防渗区:检测中心、公辅车间、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成品仓库、原料和副产品库等;简单防渗区:综合办公楼、中央控制室、变配电室、停车场、厂区道路等一般地面硬化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一般固废:一般废包装****公司综合利用。(2)危险废物:废滤布、化学品废包装、废RO膜、杂盐、三相渣、废活性炭、废树脂、废机油、废油桶、实验废物、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中,按要求进行密闭包装后,定期委托****或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除铁滤渣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 1997~GB5086.2 1997)认定性质,如属于危废则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除铁滤渣暂时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和处置,危废库面积约364m2。(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1)一般固废:一般废包装****公司综合利用。(2)危险废物:废滤布、化学品废包装、杂盐、三相渣、废活性炭、废树脂、废机油、废油桶、实验废物(含在线监测废液)、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中,按要求进行密闭包装后,定期委托****或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根据《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6年版)》,本项目除铁滤渣为钴精炼过程产生的钴渣(以粗氢氧化钴为原料,湿法冶炼生产钴盐过程产生的浸出渣和除铁渣),被列入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危废库面积约364m2。除铁滤渣被列入2026年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废RO膜不在产生,在线监测废液原环评未识别,本次验收以验带变进行补充至实验废物类别中;其他与环评及批复一致。(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配备相应的物资与设备,在系统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并开展事故模拟与应急演练检验,在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 设置1座1500m3的初期雨水池,设置1座1000m3事故池,本项目原料罐区设置1米高围堰,双氧水罐区围堰有效容积为72.45m3,氨水罐区围堰313.48m3,浓硫酸罐区围堰有效容积为256.00m3,盐酸罐区围堰有效容积为85.13m3。围堰总有效容积727.06m3。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了应急演练和培训,并于2025年10月14日通过了******分局的备案,备案号340124-2025-0438-H,企业风险等级为“重大[重大-大气(Q3-M3-E2)]+[重大-水(Q3-M2-E2)]”。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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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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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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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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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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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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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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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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