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2破7号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拍卖新丰县永昌工贸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权益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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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拍卖****重整投资权益的公告
公开时间:21分钟前 公 开 人:****管理人

****法院于2022年3月3日作出(2021)粤02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公司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5月12日作出(2022)粤02破7号决定书,****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公司的征询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于2026年11月30日10时至2026年1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处置单位:****管理人,监督单位:****法院,网址:https://zcpm.****.com/****公司重整投资权益开展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次拍卖系管理人基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在京东资****公司重整投资权益开展公开拍卖活动。

2.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调查标的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余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是否参与竞买、权衡价值、确定数量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仅供参考,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公司资产负债、经营情况等现状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请有意参与竞拍者请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勘察评估,了解标的情况,或申请进行尽职调查,未了解情况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本次拍卖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本公告第十条列示的由买受人负担的、在拍卖标的交割及过户时所发生的税(费)等费用。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日,注册资金733万元,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股东为梁蔚琳(持股比例30%)、陈灿华(持股比例30%)、刘绮斐(持股比例25%)、丁绍求(持股比例15%),法定代表人为梁蔚琳,主要经营范围:零售、批发:钢材、塑料和制品、五金交电商品、日杂百货、汽车配件。另查悉,******事务所分别于2002年5月11日、2002年8月28日作出新所验字〔2002〕18号验资报告、新所验字〔2002〕35号验资报告,两份验资报告的结论确认了各股东已足额实缴注册资本合共733万元。

(二)主要资产情况

**公司主要资产主要为位于**市新****工业园的地块、地上建筑物等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

序号 用地单位 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坐落 土地用途 使用权 类型 面积 (平方米) 状态

1 **** 新府国用(2007)第023****0052号 **县**镇紫城村 商住 出让 180581.04 查封

2 **** 新府国用(2007)第023****0051号 **县**镇紫城村 综合用地 出让 26464.96 查封

(2)地上建筑物

序号 权利人 登记类型 证件 号码 不动产 坐落 证号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平方米) 状态

1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914********850409E 新****工业园(电房) C****649 商业服务 192.24 查封

2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914********850409E 新****工业园 C****651 办公 9398.09 查封

3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40********1290 新****工业园 C****652 工业 4920.2 查封

4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914********850409E 新****工业园 C****650 办公 4970.91 查封

5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914********850409E 新****工业园(保安室) C****648 办公 32.4 查封

6 \ 登记备案 \ 新府国用(2007)第023****0052号地块内 建字第(2020)040号 钢结构厂房 2737.00 \

7 \ 无产权证,厂房A 新府国用(2007)第023****0051号地块内 \ 非住宅 1964.40 \

8 \ 无产权证,厂房B 新府国用(2007)第023****0051号地块内 \ 非住宅 872.00 \

9 \ 无产权证,泵房 新府国用(2007)第023****0051号地块内 \ 非住宅 11.90 \


2.对外应收款项

(1)根据****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破产清算期初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存在账面记载的应收账款共7笔,数额合计****9522.68元,****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对上述应收账款不再追收处理,相关对外应收账款无相应债权凭证或超过诉讼时效等无法追收****公司自行承担,请重整投资人知悉以上情况。

(2****公司破产受理后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公司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均被占用人占有使用,且占用人交纳的费用远低于市场标准价格,目前占用费处理方案已征询本案债权人会议是否通过诉讼方式追讨。若征询意见为不通过诉讼方式追讨且不作任何处理的,请重整投资人自行了解是****公司后再予以追讨,且缺失相关凭证或超过诉讼时效等无法追讨****公司自行承担,请重整投资人知悉以上情况。

(三)负债情况

1.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21日,共有7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10笔,申报数额共计****610873.87元。

其中,申报税款债权1户2笔,申报数额****131.62元;申报普通债权7户8笔,申报数额****779742.25元。

2.债权确认情况

(1)已确认债权

截至2026年10月21日,经债****法院裁定确认为无异议的债权共7户10笔,无异议债权数额为****453562.97元,其中:

①税款债权1户2笔,债权数额****019.18元;

②普通债权7户8笔,债权数额****688286.48元。

此外,还确认了1户1笔劣后于普通债权清偿的债权,债权数额为****9257.31元。

(2)职工债权调查情况

经调查,**公司存在职工债权。经函询韶****仲裁院、**市新****仲裁院,**公司在该两院无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公司有留守人员十人,管理人已函告各留守人员于2022年7月15日解除劳动合同,酌定给予30日的离职交接期,薪资和经济补偿金计至2022年8月15日。管理人已提取人民币133370.11元,支付各留守人员2022年4月1日至8月15日的工资。经公示,职工债权合计250450.00元。

2.或有、预计债权情况

(1****公司就其名下不动产所产生的收益,存在尚未完成纳税申报的情形,**公司需补充申报及缴纳欠缴税费(如有)。

(2)未申报债权:经审计,**公司涉及多笔其他应付款,经管理人依法通知申报债权,仍有部分债权人未申报债权。

以上债务数据及情况仅供参考,最终实际债务以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人会****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拍卖标的情况

(一)拍卖标的

****公司重整投资权益。本拍卖标的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公司100%股权。

(二)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起拍价:****7181.90元,拍卖保证金:****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00元及其整倍数。

(三)本次重整投资权益所涵盖的资产

本次重整投资权益所****公司名下的全部资产,****公司所有的地块、地上建筑物、对外应收款项等。

(四)特别说明

1.**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梁蔚琳、陈灿华、刘绮斐、****公司出资人,其中梁蔚琳持股比例30%,陈灿华持股比例30%,刘绮斐持股比例25%,丁绍求持股比例15%。管理人于2025年9月11****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梁蔚琳、陈灿华、刘绮斐、****公司的股权。为****公司顺利推进,****法院于2025年9月17日作出的(2022)粤02破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梁蔚琳(持股比例30%)、陈灿华(持股比例30%)、刘绮斐(持股比例25%)、丁绍求(持股比例15%****公司股权,冻结期限至2028年9月27日止。如买受人****重整投资权益后,****人民法院解除股权冻结。

2.**公司的不动产存在被占用人占有使用等情况

管理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四名占用人依据原合同持续占用原租赁物,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该合同已依法解除,但截至2026年10月21日叶梅英、叶永青、何惠清、**县日****公司****公司****公司不动产,相关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详细如下:

1.2015年1月1日,****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公司将其名下26464.96平方米的综合用地及地上建****公司,租赁期为24年,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止,租金分段递增,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开始时间 终止时间 每月租金(单位:元)

2015年1月1日 2019年12月31日 48700

2020年1月1日 2024年12月31日 51135

2025年1月1日 2029年12月31日 53690

2030年1月1日 2034年12月31日 56370

2035年1月1日 2039年12月31日 59680

经现场走访,****公司在证号为C****651的地上建筑物第一、二层制作、储存瓶装、桶装水;其余建筑物则存在转租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合同已于2022年5月3日解除,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已于2022年7月15****公司送达《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但该司自2022年5月3日起至今仍持续占用原合同约定的土地及建筑物。

2.2014年1月1日,**公司与何惠清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公司具有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证号为新府国用(2007)第023****0052号的位于******办事处紫城村总面积为180581.04平方米的土地出租给何惠清用于水产养殖、发展林业等种植业、养殖业,租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33年12月31日,租赁期限为20年,每年租金为5000元,每年5月1****公司交纳当年租金。经现场走访,何惠清在上述商住用地(靠近马路)上搭建了一处临时钢结构建筑(该钢结构有报批手续但无房产证)、在小山丘入口处搭建了一间小屋,具体面积及用途不详。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合同已于2022年5月3日解除,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已于2022年7月15日依法向何惠清送达《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但其自2022年5月3日起至今仍持续占用原合同约定的土地及一处临时钢结构建筑。

3.2025年8月6日,管理人收****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叶梅英作为实际债权人有权进行债权申报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及附件,详情如下:

2014年5月18日,**公司与陈志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原合同),****公司将位于**省**市新****工业园的综合楼A座(房产证字第C****650)、B座(房产证字第C****652)出租给陈志旺,租赁期限自2014年6月1日至2034年9月30日;2015年6月10日,陈志旺退出租赁,转由潘希总经营并继续执行原合同;2015年8月16日,**公司与潘希总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权变更协议》,明确潘希总承接原合同中陈志旺的全部权利义务。

2019年3月31日,****公司共同出具通知,要求自2019年4月起,案涉房****公司代收(收款经办人为罗慧),叶梅英、叶永青此后一直按该通知履行租金支付义务。

2019年4月15日,**公司与潘希总、叶梅英、叶永青共同签署第二份《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权变更协议》(以下简称变更协议),明确约定由叶梅英与叶永青共同承接原合同中潘希总(含原陈志旺)的全部权利义务。

但管理人在接管时收到的未履行完毕合同为上述提及的于2015年1月1****公司****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再与陈志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过叶梅英与叶永青自认系建筑物的实际占用人。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相关合同已于2022年5月3日解除,可确认其自2022年5月3日起至今仍持续占用原合同约定的建筑物。

综上,如买受人****重整投资权益后,须买受人自行与上述各相对方协商处理不动产移交或商议费用等问题。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救济,**公司、**公司管理人、****法院均不作任何保证。

3.特别提示: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代表管理人对对标的现状、价值、权属、瑕疵及经营前景等所作的任何保证或承诺。**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产数量、规格、权属、瑕疵、价值等一切实际情况及潜在风险,均须依赖于竞买人自行开展的勘察评估或尽职调查结果,并以竞买人自主判断为准。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及全部瑕疵(包括显性及隐性瑕疵),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请有意向报名竞拍者充分考虑标的瑕疵风险及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审慎决策、理性竞拍。

四、尽职调查、咨询的时间与方式

(一)尽职调查时间与方式

1.有意参与****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3日17时止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提出尽职调查申请及资料清单。竞买人须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尽职调查保密保证金30万元,经管理人审查通过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竞****调查所需的费用,并对调查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2.竞买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管理人亦有权组织对竞买人进行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

3.若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尽调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经竞买人申请并经管理人确认无违反尽职调查申请、保密承诺函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后,上述尽调保证金将在管理人确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4.竞买人可通过向管理人申请尽职调查的方式获取重整计划等资料。竞买人未申请或未完成全面尽职调查而直接参与竞拍的,视为其已充分知悉、全面理解并认可重整计划内容,自愿接受重整计划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及约束,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法律后果;竞买人不得以未进行尽职调查、未获取或未全面理解重整计划等为由,对重整计划内容提出异议、拒绝履行或主张拍卖无效。

5.竞买人未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直接参与竞拍的,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的现状认可、责任自负,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缺陷以及可能因此致使竞买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风险。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

管理人接受竞买人工作时间[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时止上午9:00-12:00及下午14:30-17:30(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黎启鹏、陈海,联系电话:132****9430、0757-****1956,联系地址:**市禅**奇槎小区****事务所。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2.竞买人财务状态良好,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26年11月23日****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如因委托手续不全影响竞买活动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相关后果由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自行承担。

4.因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无法注册联名用户,如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联名竞买的各方须于2026年11月23日前,携带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联名竞买的各方需明确联名牵头人,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同时满足全部资格条件,联名竞买人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竞买成功后,联名竞买的各方需共同与管理人办理拍卖标的的交付手续。如因手续不全影响竞买活动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优先购买权人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2.如竞买人认为自己具备优先购买资格的,须于2026年11月23日前携带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优先购买权凭证原件****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人民法院后,将在后台设置优先购买权人信息,竞买人在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或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依法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本次拍卖事项管理人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人民法院《****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方式与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八、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和余款支付

1.竞买保证金支付

拍卖前,竞买人须于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拍卖页面内的《保证金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冲抵成交款,原锁定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直接结算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竞买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程序结束后即时解冻。竞买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和余款支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30****银行转账方式将拍卖余款****银行账户(户名:****管理人,开户行:****公司**分行,账号:682****07865),并注明“案号:(2022)粤02破7号;款项性质:****重整投资拍卖余款”。逾期支付拍卖余款的,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财产。悔拍人还须承担《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竞买保证金及已支付款项均不予退还,****公司财产。

5.悔拍或视为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的,管理人将向悔拍人追索。

6.本次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拍卖成交价以及技术服务费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拍卖余款以及技术服务费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7.办理银行贷款的,****银行咨询和办理。因银行放贷程序复杂,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竞买。公告付款期内,款项未到管理人账户,视为悔拍,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九、买受人权利义务

(一)买受人权利

1.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并办理交付手续后,****公司100%股权,****公司股东,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全部权利。

2.买受人有****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司重整后的经营管理。

3.各类债权按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后,对应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权益由买受人承接并享有。

4.买受人享有重整计划规定的其他重整投资权益。

(二)买受人义务

1.买受人须按本公告第八、十、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及金额,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税费、技术服务费等费用,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买受人须严格按照重整计划规定,清偿各类债权。

3.****公司重整后的经营管理。

4.****公司名下全部已知或未知、现实或有债务、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重整计划及本公告“二、企业基本情况”之“(三)债务情况”****公司其他债务、义务及责任。

5.买受人须无条件严格履行重整计划规定的全部义务。

十、税(费)负担

1.本次拍卖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竞买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税(费)等费用。拍卖及过户所涉各项税(费)、因拍卖形成的各项交易税(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印花税、契税、所得税、附加税),均由买受人负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相关税(费)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2.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产生的拍卖服务费金额及缴纳方式,以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规定为准,由买受人负担。

3.标的存在质押的,因涂销质押登记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费用或滞纳金等,由买受人负担。

4.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交割、过户、转让、提取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提醒竞买人在竞买前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标的交易税、费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的具体金额,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风险。买受人在承担税(费)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追索赔偿等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技术服务费

1.按照《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收取规则》,拍卖标的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拍卖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支付服务费。

2.拍卖标的成交后,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会在线上产生一笔待支付的技术服务费,竞买人通过线上全额支付完成该费用后,竞买保证金方才转为成交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如因竞买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竞买人交至拍卖平台的竞买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转至管理人账户,视为重整投资人逾期付款,由此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十二、拍卖标的交付

1.买受人应在规定的限期内付清全部拍卖款、技术服务费,收到余款后,****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作出的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民事裁定之日起10****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公章、财务资料等重要文件。办理交付手续当日即视为管理人已就拍卖标的完成全部交付。标的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发生的看管、维护标的及对应资产的责任,以及拍卖标的及对应资产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办理交付手续的,视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竞买保证金及已支付款项均不予退还,****公司财产。

3.拍卖标的如需办理过户手续的,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4.本次拍卖管理人不负责提供发票,因未开具发票或无法开具发票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特别提示

1.****法院最终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管****人民法院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银行转账方式原路无息全额退回本次拍卖所涉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重整保证金、拍卖保证金、拍卖余款等),且不视为管理人违约。****公司****公司管理人主张任何的违约赔偿等责任。

2.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的情况已进行全面了解。

3.经调查,**公司股权存在被冻结的情形,办理解除****人民法院的配合,所需时间无法确定,参与竞买的买受人视为知晓该事项,****法院未及时办理解除股权冻结手续而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主张任何赔偿责任。

4.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5.参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将生成完整的竞买信息报告(具体名称以平台届时生成文件名称为准),报告中载明拍卖结果、成交人姓名、成交人竞买号等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6.竞买人在拍卖竞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执行本公告及《竞买须知》所列内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如何报名、支付竞买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请拨打服务咨询电话400-****-9586。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1.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m.****.com/;

2.京东资产交易咨询电话:400-****-9586;

3.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启鹏、陈海,联系电话:132****9430、0757-****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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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2破7号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拍卖新丰县永昌工贸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权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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